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总医院(原兰州军区乌鲁木齐总医院)坐落于亚欧中心、天山脚下的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359号,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光荣的传统。医院于1949年整编建院,经长期发展建设,现已成为一所设备先进、学科齐全、技术力量雄厚,集医疗、教学、科研、卫勤、为兵服务为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领导管理疆内各中心医院,保障覆盖新疆天山南北和西藏阿里高原。近年来,站在转型发展的历史新起点,医院对标对表“疆内著名、西北闻名、全军知名”品牌医院建设目标,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战略、核心救治能力、学科建设能力、科研教学能力,综合实力持续增强。
医院现有全军医学专科(病)中心6个(消化病专科中心、骨科中心、睡眠障碍诊治中心、临床检验诊断中心、眼科中心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指导中心),首批全军临床重点专科1个(眼科),全国、全军培训示范基地6个(全国5个:消化内窥镜、消化病专科医师、冠心病介入治疗、中医科、基因检测诊断;全军1个:先心病诊疗),全军医药卫生科技查新站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个(新疆特殊环境医学重点实验室)、陆军重点扶持创新团队1个(新疆军区沙漠野战外科创新团队)、博士生导师4名、硕士生导师44名、住培师资300余名,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卫勤训练中心1个。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01
招生对象
1.拟在自治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符合临床执业医师报考资格条件规定,且取得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或者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住培培训的人员。
2.按招生对象来源分为非基地医院委托培养的单位人、尚未就业自愿接受住培的社会人。
02
招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1)属定向生、委培生的;
(2)现役军人、文职人员;
(3)在本市或者外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在培学员或退培未满3年的学员;
二、招生专业及名额
(一)2024年招生计划
(二)优先原则
第一志愿报考全科、儿科、妇产科、急诊科等紧缺专业的人员优先录取。
三、待遇保障
医院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优秀社会学员将优先留院工作。培训期间基地与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签订劳动合同,与其他类型住院医师签订培训协议,工资待遇根据培训年限及资质情况发放,不低于5万元/人/年。
(一)基本补助
住培学员在院培训期间,发放基本补助2500元/人/月(含国家和自治区财政补助)。
(二)绩效补助
1.基础性绩效(生活性补贴):根据学员培训年限发放1500-1900元/人/月。
2.学历学位绩效:可减免培训时间的硕士学历学位者增发600元/人/月、博士学历学位者增发1000元/人/月。
3.执业资质绩效:取得医师资格证,且将医师执业证注册或变更注册至本院的住培学员,发放执业资质绩效(国家证1000元/人/月,新疆证500元/人/月);经审核开通医生工作站并单独值班的住培学员,可享受科室绩效;单独值夜班的住培学员可发放夜班费。
4.紧缺专业绩效:对自治区卫健委认定的紧缺专业,增发300元/人/月。
5.奖励性绩效:住培学员首次参加并通过结业考试、代表医院参加相关活动且取得名次、被评为“优秀住培学员”者,可享受300-2000元的现金奖励。
1.社会保险:医院为统招住培学员购买“五险”,与医院工作人员享受同等标准。
2.住宿保障:住培学员在院培训期间,可申请免费入住学生公寓,4人间标准;未申请住宿者,给予住宿补贴280元/人/月。
3.伙食保障:住培学员在院培训期间,与医院工作人员享受同等用餐标准。
培训结束后,对有意向留院工作的优秀住院医师进行遴选招聘,无试用期直接入职。
四、报名流程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基地考核→择优录取→心理筛查→健康体检→调剂录取→拟录取人员资格复审→公布录取名单→领取录取通知书→档案托管→基地报到。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第一志愿培训基地拟录取时间:8月16日-8月17日;
第二志愿培训基地拟录取时间:8月18日;
第三志愿培训基地拟录取时间:8月19日 。
3.调剂时间:8月20日-8月22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科研教学办周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991-4991649/4992028
住培招生QQ群:951315515(报名者入群)
联系地址:新疆军区总医院博士后流动站二楼住培管理办(友好北路359号)
后续招生信息请关注住培招生QQ群和医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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