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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第二批)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第二批)
报名截止: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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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规培经验帖

          

培训基地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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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创建于1965年,是一所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广西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是广西医科大学第十附属医院、第十临床医学院、校外研究生培养基地,同时是A级教学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广西沿海医疗卫生产业人才小高地、钦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医院编制床位1805张,实际开用床位2500张,开设有80个临床、医技科室,其中风湿免疫科成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项目,广西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1个,广西区临床重点培育专科建设项目2个,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培育学科9个,市级重点专科(含培育项目)11个,市级重点学科3个,挂靠医院市本级医学质量控制中心科室24个。医院获评国家级“高级卒中中心”、国家胸痛中心、国家五星级消化道出血急诊救治快速通道项目建设单位、国家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网络分中心、国家罕见病协助网单位,是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等救治中心。通过整合优势资源,全力打造广西北部湾沿海地区医疗中心,发展创新和加强学科、专科建设。

2020年我院获批第三批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有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5个(内科、外科、全科医学科、超声医学科、骨科)。为培养合格的临床医师和建立高水平的临床医疗队伍,满足当地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现我院面向社会及单位公开招收2024年第二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一、招收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正常履行培训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医学影像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接受培训的人员。

(四)已毕业且履行就业协议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均须参加住培,且只限定报考全科专业。

(五)外省、市(区)符合我区招收相关条件者,如选择在我区报名参加住培,不得同时报考其他省份,录取后及培训期间退培者,三年内不得报考住培,具体要求及培训期间的待遇按照我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收。

1.现役军人。

2.不履行就业协议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不得报考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

3.中途退培不满3年者,不得报考。

4.处于培训期间的住培医师,包括因各种原因尚在延长培训期的住培医师。

5.已经获得住培结业合格证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收专业及计划

 

     2024年我院第二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专业及人数具体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基地名称

招收计划

0100

内科

4

0700

全科

8

0900

外科

2

1400

骨科

2

备注:全科招收以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为主,优先录取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3日-5月17日18:00。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住培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gxzp.gxws.cn),登录完成后点击中间的【报名入口】开始填写培训报名申请表→填写完成个人信息后,点击【提交】→考生提交个人信息后,可填写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培训申请人每次可选择一个培训基地及基地内不多于3个专业。报名后以实名+报考专业加入我院住培招生Q群(2024年钦一医住培招生Q群:623058483,二维码见下)。考试具体安排、录取情况等均通过招生群发布,如因错过该群的考试相关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承担。

2.经网上初审合格的人员网上自主打印报名申请表,单位委派考生需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我院负责对拟录取人员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

     

(一)审核时间:2024年5月20日8:00-9:30

(二)审核地点: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6号楼5楼教务部办公室3(521室)

(三)现场审核需提交的纸质资料(不需装订,按顺序排好即可):

1.报名表1份,网报审核通过后可打印,贴小2寸近期红底免冠彩照;

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4届毕业生若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须提供加盖本校教学管理部门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研究生须同时提交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4.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者须提交加盖毕业院校教学管理部门公章的毕业各科成绩单1份;

5.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者须提交两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单位委托培训学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送培证明原件、原单位工资发放明细各1份。

7.考生现场签订承诺书,做到诚实守信,保证全部信息数据真实可靠。

五、招收程序

     

   (一)招收考核

1.理论考试

⑴考试时间:2024年5月20日10:00-12:00。

⑵考试范围:同国家执业医师资格理论考试范围。

⑶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见报名系统准考证。

2.临床实践能力考试

⑴考试时间:2024年5月20日15:00-17:00。

⑵考试范围:同国家执业医师资格技能考试范围。

⑶考试地点:6号楼9楼医学模拟中心。

3.面试

⑴面试时间:2024年5月20日19:00-21:00。

⑵面试内容为临床相关综合能力考核(临床思维、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心理适应能力等)。

⑶面试地点:6号楼9楼考务室。

(二)健康体检

所有考生于现场审核当天向培训基地提供健康体检报告(要求在我院健康管理中心体检(1号楼西区1-3楼,1个月内的结果均有效),纸质版及电子版均可),检查项目按公务员体检要求。培训基地根据健康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招收录取

根据报名情况和理论考试、技能考核、面试成绩等结果,按志愿顺序和成绩排名进行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四)调剂录取

培训基地在第一志愿填报及录取时根据各专业报名及录取情况,在招收计划剩余名额内与未被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进行沟通调剂,调剂原则优先向紧缺专业调剂。

(五)录取结果

拟招收录取名单在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qzsyy.com)和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台(http://gxzp.gxws.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即为拟正式公布录取名单。 

(六)有以下情形者,取消录取资格:

1.健康体检不合格者;

2.故意隐瞒身体、心理健康问题的;

3.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故意隐瞒相关情况的;

4.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7月31日前未获得毕业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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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培训对象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一)正式录取后(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放弃录取资格或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按照违约退培处理,3年内将不得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培训期间,鼓励攻读同等学力研究生学位,不得参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考试,违者按恶意退培处理,3年内不得再参加培训。

(三)培训期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培训内容,按期通过各项过程考核、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培训资料齐全,方可申请参加结业考核。

(四)考生签订承诺书,做到诚实守信,不得故意隐瞒身体、心理健康问题,保证全部信息数据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隐瞒报考,省卫健委将取消录取资格,纳入诚信黑名单,并全区通报。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自治区、医院住培管理规定。

七、培训时间及内容

 

(一)培训时间
1.本科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训需按照国家要求完成36个月轮转培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3个月轮转培训。已经毕业的专业学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参加住培的,可以根据其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情况减免部分轮转培训内容,减免时间不超过12个月。
2.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或考核不合格,培训时间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顺延期间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培训内容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文件和制度,以及原国家卫计委2014年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等要求进行轮转和考核。
八、培训证书发放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是中级职称聘用条件之一,完成规范化培训、过程及结业考核合格者,颁发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九、培训保障及待遇

 

   (一)人事档案

所有报名人员自愿以“培训学员”身份参加我院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与我院签订《培训协议书》,单位委培学员需与我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还需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社会学员人事档案统一放回生源地,由生源地档案管理机构代理,委培学员需按原单位的要求做好档案存放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发[2014〕30号)文件,正式就业后,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并符合认定条件的,其培训时间可计算为工龄。

(二)福利保障

1.基本工资与绩效

培训身份为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及我院硕导招收的在读研究生,按以下标准发放培训补助:

 

最高学历
基本工资+ 绩效(不含夜班费、年终评优、奖励性绩效)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
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且注册后独立管床
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且注册后独立管床并独立值班
本科
6080.5
7190.5
8690.5
在读研究生(无基本工资)
2000
3500
5000

2.医院提供免费住宿,不内宿者,医院将提供租房补助300元/人/月(在读研究生无租房补助)。学员享受与本院职工同等工作餐补助,发放餐卡补助300元/人/月。

3.全科学员入培当月可享受紧缺专业补助2000元/人/月。

4.通过首次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可一次性获得奖励性绩效2000-6000元。

5.学员享受每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生日卡福利、年终绩效奖励,按国家和医院规定享有公休、婚育假。

6.培训期间的社会保障、生活补助待遇

(1)社会学员: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由我院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水平确定,我院统一为社会学员购买“五险一金”并承担其单位支付部分。

(2)单位委培人员:由原单位负责基本工资及社会保障,培训期间其基本工资及社会保障由原单位负责发放及缴纳,委培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本院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的部分由我院负责补齐。

7.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医师证的人员,可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申请处方权。

8.全科订单定向专业学员培训结束后回原单位服务,其他专业优秀社会学员培训结束后可择优留本院工作或向区内各大医院推荐。

9.其他待遇:医学模拟中心、临床小教室、体育馆、食堂、图书馆等资源均对学员开放。

(三)培训基地严格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为保障住培医师的合理待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提出“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培训基地关心学员的学习生活情况。医院定期召开学员座谈会和开展问卷调查,收集和了解学员的需求、建议,切实为学员解决实际问题;鼓励和支持学员在培训期间攻读同等学力研究生学位;每年开展住培学员评优评先活动,对表现突出的社会学员,根据考核情况和科室需求予以留院任用;每年向兄弟单位推荐优秀社会学员,召开社会学员与用人单位就业见面会,为学员创造就业机会,解决社会学员的后顾之忧;组织学员参加医院工会和团委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

十、住培期间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执业。

(二)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遵守医德医风,服从医院的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培养良好的职业精神。

(三)按照要求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获取执业医师资格,做好执业注册。在培训期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按规定及时申请执业注册;培训前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应当办理变更注册。

(四)培训期间,因培训学员原因引起医疗纠纷、差错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承担连带责任。

(五)努力学习,扎实工作,及时、如实、准确地完成培训手册的填写工作,并交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按计划完成轮转。

(六)按时参与并通过医院组织的各类临床理论考试、基本技能考核或其他相关考试考核,并及时完成临床带教效果评价反馈。

十一、培训申请人员违约条件和惩处措施

 

 (一)培训申请人不得恶意隐瞒个人身份、弄虚作假,历届申请人曾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退出后未满3年的,不能报名参加培训,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被正式录取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下一批次的招收考核,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的,按照违约退培处理,3年内将不得再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培训申请人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不得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违者按恶意退培处理,3年内不得再参加培训。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钦州市钦南区明阳街8号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教务部(邮编535000)。

教务部邮箱:qzyygp2863301@163.com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777-2863301张老师、黄老师、方老师 ,0777-5985227 陈主任。      

2024年钦一医住培招生QQ群(623058483)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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