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中心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鄂州医院(原鄂州市第一医院),始建于1946年,是鄂东南地区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预防、保健、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湖北科技学院的附属医院,也是武汉大学医学院、湖北中医药大学、湖北医药学院等多所高等院校的教学医院,教学设备先进齐全、教学培训资源丰富、师资队伍力量雄厚。医院先后获得了“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中国医院百强院”、“全国百佳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妇女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医院设有内、外、妇、儿、全科医学科等16个教研室,是鄂州市唯一一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西医)。
医院不断创新办院模式,托管华容区人民医院、华容中心卫生院,领办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了以鄂州市中心医院为核心,包含市三医院(樊口分院)、市精神卫生中心(葛山分院)、市妇幼保健院的鄂州市医疗集团。总开放床位2170张,其中中心医院1200张,樊口分院240张,葛山分院430张,妇幼保健院300张。我院正在建设的鄂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鄂州市中心医院城东分院),建成后设置床位1350张,拟于2023年投入使用。医院开设有46个临床及医技科室,有2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骨科和临床护理专业)、1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普外科、神经外科、儿科、麻醉科、检验科、骨科、输血科、病理科、临床护理专业、耳鼻咽喉科、神经内科),11个市级重点专科;创建了“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区域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区域中心”;拥有“病理检测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医学影像中心、临床检验中心、远程会诊中心、肿瘤中心、健康体检中心”7个市级诊疗中心以及病理、院感等17个市级质控中心。
特别说明:以下要求为2021年湖北省招录要求,最终要求按2022年湖北省招录文件为准(尚未发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
2.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符合国家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国家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3.身体条件能够保障正常完成临床培训工作。
(二)申报专业要求
1.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申报专业限定为口腔医学类专业。
2.本科专业已限定专业方向的本科毕业生(如检验医学、麻醉学、放射学、超声医学等),申报专业限定为原本科专业或全科医学科。
3.下列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申报专业限定为全科医学科(单位在职人员委托培训除外):
(1) 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非应届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2021年毕业的本科生按应届对待);
(2)具备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但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非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含专升本、成人本科等);
(3)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临床医学专科学历毕业生。
(三)特定类型人员补充要求
1.中医、中西医结合或检验医学技术等不符合国家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的专业均不在本次招录范围。
2.已纳入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的学员,不得重复申报。
3.2022年应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不参加本次招录程序,原则上依照就业协议所属地,由省卫生健康委统-就近安排国家基地参加培训。
(五)身份类型说明
1.单位人学员:培训基地(鄂州市中心医院)组织人事科统一招聘的医师。
2.委培单位人学员:其他医疗机构(含协同单位)人事招聘或在职,委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
3.社会人学员:尚未签订单位或已经离职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以个人身份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备注:
1.标*为国家紧缺专业,可在培训容量允许范围内进行超计划招录。
2.非紧缺专业招录计划可能会根据实际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具体考核形式及时间待湖北省2022年住培招收文件和我院正式招录简章通知。
培训时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为三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可根据考评情况适当缩减,最多可缩减一年。
1.生活补助:
2.社会保险
3.特殊补助
培训基地对以下紧缺专业的社会学员给予紧缺专业补助:全科医学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等国家规定的紧缺专业住培学员6000元/年。该补助按年度进行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4.加班补助
5.住宿补助
6.就餐补助
7.年度评优
8.其他补助
9.医院对住培期间表现优秀者优先录用。
说明:此待遇为2021年标准,2022年待遇见正式报名通知。
1.一旦正式招录成功后,住培学员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参加培训者,取消培训资格;
2.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
3.对录取后因个人且非不可抗力原因不报到或报到后退出培训等情节严重者(含更换工作单位,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按恶意退培处理,退培后,国家住培信息平台内会记录退培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注册,再次参加住培后不再享受国家财政补助,需自费参加住培。
1.招录QQ群
联系人:邵老师
办公电话:027-60660701
办公地址:鄂州市文星路9号,鄂州市中心医院药学楼4楼科教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