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医院
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批次
招收简章
医院简介
赤峰市医院建于1951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和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为内蒙古医科大学赤峰临床医学院,自治区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下设17个专业基地。教学设备先进齐全,教学培训资源丰富,师资队伍力量雄厚。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内卫科教字[2023]265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我院定于2023年8月6日起进行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批次学员招录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告知如下:
一、招收计划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下达的招收计划和第一批次的招收结果,我院2023年度第二批次计划招收耳鼻咽喉科专业学员1名。
二、招收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收对象
单位委托培养的培训人员(简称“单位人”)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人员(简称“社会人”)。
(二)报名条件
1.拟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西医临床类)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社会人)。
2.已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单位人)。
3.在读研究生不在此次招收范围内。
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要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三、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s://nmzyy.wsglw.net/),在“学员注册”栏注册,经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并使用注册信息在“学员招收”栏登录系统,进入“填报志愿”模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并填报志愿,填报完成后打印《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
四、报名、录取方式及程序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公布第二批次招收基地名单(第一批次未录满基地)及招收计划;第二批次网上报名人员只限第一批次未录取人员,第一批次已录取人员不得进行第二批次报名;填报1个招收基地和专业,同时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我院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补录;如第二批次仍有未补录招满的基地,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对“服从调剂”报名人员进行调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公示、公布第二批补录名单。
1.网上报名时间:8月6日—8月11日(8月11日18∶00关网);
2.基地现场审核、面试补录:
现场审核时间:8月14日 08:30—11:00
审核地点:赤峰市医院门诊七楼医师培训办公室
面试补录时间、地点:8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录取名单公示、公布
公示时间:8月18日—8月22日,公示期为5天;
公布时间:8月22日公布补录名单。
4.审核材料:
(1)纸质版《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需本人亲笔签名,单位人需就业单位签字盖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取得国家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本培训基地将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汇总,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公示、公布。
五、录取原则
根据现场面试、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同时招录工作将优先向基层倾斜、向乡村振兴地区倾斜、向紧缺专业倾斜。
有关事宜:
(一)网报期间,由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审核网报信息。
(二)社会人可报考全部专业,其中紧缺专业不设招收比例,非紧缺专业社会人招收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5%。
(三)紧缺专业实际招收人数如超出招收计划人数,可申请增加招收计划。
(四)面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测试等。
(五)公示结束后,新招录的培训学员务必于本培训基地通知的报到时间按时报到(9月1日前),开始培训。
相关要求:
(一)所有报名人员严格按通知时间进行现场审核、考试、面试,遵守考试纪律,按时进入考场,关闭通讯设备。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审核的人员,将取消其考核资格。
考试过程中考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有关精神执行。
(二)申请培训人员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核实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报名、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以及录取后无故不报到和报到后自行退出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培训期间待遇:
(一)签订培训协议;
(二)各项补助
(三)为外地学员提供低收费住宿;
(四)免费享受一次体检;
(五)免费提供工作服、胸卡及住培教材;
(六)免费提供技能培训中心、图书馆、文献检索系统等教学场地及工具;
(七)在培训期间参加院级、省级、国家级活动并获得相关荣誉称号,均给予一定奖励。
相关政策:
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中明确指出: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其他相关事宜:
其他相关事宜请关注“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及“赤峰市医院新闻”微信公众号,或与赤峰市医院科教科医师培训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赵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476—8335792
END
来源:赤峰市医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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