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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住培
报名截止:已结束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是国家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先后成为江苏大学、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为社会培养了多批临床医学实用人才。根据《国家卫健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招收2023年度社会化学员(编外)和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收条件和对象

 

(一)招收对象

 

1、本次招收的培训对象包括社会化学员和单位委托培养学员两类。

2、社会化学员是指经国家卫健委认定的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符合培训要求并通过招收考核后,进入培训基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3、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是指在外单位就业后,因工作单位无法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而向培训基地申请委托培养,符合培训要求并通过招收考核后,进入培训基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二)招收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自愿参加住院医师培训,且没有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4)身心健康,能胜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学习和工作。
(5)学历与专业为西医学专业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含往届生),同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注:我院不招收中医系列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

2、社会化学员其他条件

无工作单位(未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是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原件;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学员优先;取得执业医师证书者优先。

3、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其他条件

(1)为委托单位招聘的正式员工,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学员优先;取得执业医师证书者优先;
(2)申请培训专业根据委托单位的招聘岗位确定;
(3)委托单位同意该住院医师全程在我基地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规培期间取得医师资格后,执业注册时须将执业地点首次注册或变更注册到我基地。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8月8日,单位委托培养的可以适当延期至8月15日。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zjyykjk@126.com

3、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扫描件1份;

(3)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1份;

往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1份;

研究生应同时提交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1份;

(4)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与医师执业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1份。

4、免收报名费。

 

 

三、招生岗位和要求

 

 

我院对报考全科、急诊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等紧缺专业的学员优先录取;有执业医师医师证书的学员优先录取。具体招生岗位和要求如下:

 

 

四、考试

 

 

 考试方式分理论笔试、技能操作和面试,内容侧重于临床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合格标准,确定体检人员,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缺额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录取人员,由医院与其签订培训协议及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六、培训年限及要求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年限为3年,参照省卫健委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培训时间认定方案(试行)》(苏卫科教[2015]13号)文件执行,并根据相关标准要求统一制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对学员进行培训。

2、医院按照国家、江苏省卫健委和镇江市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规定统一管理。

3、培训结束时,参加江苏省统一组织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考试及临床技能考核,合格者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培训结束后,社会化学员培训合同自然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委托培养学员回委托培养单位,我院不留用。

5、 医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关于“两个同等对待”的指导意见: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培训基地对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七、相关规定及待遇

 

 

(一)社会化学员待遇

1、培训费用:培训期间免收培训费。

2、工资待遇:社会化学员作为培训基地的临时聘用人员,与我院签订培训协议及合同,其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险、工伤险和公积金)参照本院同类人员(编外)。

3、培训津贴:第一年按照镇江市卫健委统一标准2500元/月;按月考核合格后发放;往后第二、三年每年增加100元,即第二年按照2600元/月,第三年按照2700元/月标准发放;如通过执业医师,并在基地进行注册(或变更至基地)每月再加200元。

4、紧缺专业补助:报考全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等紧缺专业并被录取的学员,可额外享受紧缺专业补助500元/月。(紧缺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卫健委每年发布的住培学员招录文件为准)

5、生活补贴:社会化学员在基地培训每满一年,基地根据学员全年表现,考核后发放生活补贴2万元/年(最高)。

6、住宿与餐补:基地免费提供住宿;餐补标准参照本院同类人员300元/月。

7、所有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需遵守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待遇

1、就业单位承担委托培训学员在培期间的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等支出。

2、规培期间培训津贴由教科办考核后发放,第一年按照镇江市卫健委统一标准2500元/月;按月考核合格后发放;往后第二、三年每年增加100元,即第二年按照2600元/月,第三年按照2700元/月标准发放;如通过执业医师,并在基地进行注册(或变更至基地)每月再加200元。

3、紧缺专业补助:报考全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等紧缺专业并被录取的学员,可额外享受紧缺专业补助500元/月。(紧缺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卫健委每年发布的住培学员招录文件为准)

4、优先为辖市区外单位学员提供免费住宿。

5、免费提供医院统一工作服(短袖、长袖各2件)。

 

 

八、招生咨询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教育科研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龚老师

电话:0511-88917729

电子邮箱:zjyykjk@126.com

QQ交流群:389063661

(流程提示:下载并填写附件:《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社会化/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申请表》→将申请表相关附件扫描成1个PDF发至教育科研管理办公室电子邮箱→发布考试及面试名单→考试及面试→网上公示录取名单)

 

 

附件

附件1-1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社会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申请表.doc  

附件1-2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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