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中医院始建于1984年,是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培养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和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临床医学院,国家级中医类别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国首批中医规培教学门诊试点单位、国家级药物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国家首批药物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哨点医院、全国首批健康管理学科与科技创新中心和江苏省中医紧急医学救援(疫病防治)基地。
医院现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国家中医临床重点专科2个,江苏省中医药重点学科1个,江苏省中医临床重点专科6个,江苏省中医质控中心副主任单位3个,连云港市临床重点专科8个,连云港市中医重点专科25个,建成连云港市市级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和中毒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5〕49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现招收2023年度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招收中医、中医全科两个专业。计划招收20人,其中中医专业招收10人,中医全科专业招收10人(包含中医助理全科医师5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正式录取为准。分为单位委派的培训人员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人员,优先招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学员、中医全科学员。
培训年限为3年。
2023年7月21日-8月6日
登录连云港市中医院官方网站科研教学-临床教学栏目(http://lygzyy.com.cn/)下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情况汇总表》、《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2),于8月6日前填写后将电子表格发送至科教处邮箱:8201-5527647@163.com。
单位委派学员由委派单位安排专人统一提交审核材料,社会化学员由本人亲自提交审核材料,于8月7-8日(08:00-12:00,14:30-17:30)送至连云港市中医院进行审核,审核地点:连云港市中医院科教处(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60号)。审核结果现场反馈委派单位及社会化学员。
①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情况汇总表》盖章后原件一份;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下载)
②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盖章后原件一份;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下载)
③学员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学员上个月工资证明盖章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学员一个月内体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学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学员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含学信网查询结果);
⑧学员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⑨学员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证书者)一份;
⑩学员一寸照片2张。
①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情况汇总表》原件一份;
②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
③学员一个月内体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学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学员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含学信网查询结果);
⑥学员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学员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学员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证书者)一份;
⑨学员一寸照片2张。
通过审核的学员于8月15日参加招录考试,考试形式分为理论和技能两部分,考核内容包括中医基础、中医临床专业知识,中西医基本技能和综合素质。根据成绩择优录取,其中社会化学员录取人数不超过录取总数10%。
我院按照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及上级部门有关工作要求,签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明确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和学员职责,制定培训计划,落实考核方案和发放补助经费等。我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补助标准定为每人每月2150元,其中基本补助1500元/月、住宿补助300元/月、伙食补助150元/月、绩效考核补助200元/月。学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注册我院并通过处方权考核,再增加处方权补助300元/月。夜班费按相关规定执行。社会化学员培训期间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参照我院聘用制同等条件住培学员发放。单位委派学员培训期间人事、工资关系不变,基本工资与社会保险由委派单位发放和缴纳。
学员按录取通知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院请假。对于录取后逾期2周无故不报到,或录取后因个人且非不可抗力原因退出培训的,不得申请在我院报名参加下一年度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退培记录将记入学员个人诚信档案。
学员在培训期间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要办理退培手续并通报委派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①不能按照要求完成过程考核的;②因个人原因导致严重医疗事故;③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
学员完成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后,须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通过结业考核者,可获得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如在规定培训时间内未通过考核者,可申请延期结业,但我院不再提供补助经费。
王老师
0518-85574003、17326118515
8201-552764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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