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23年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安排,现公布今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计划,2023年我院计划招收中医专业学员5人。
一、报名工作时间安排
1.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8:00-7月11日17:00
2.初审通过后报名材料提交时间:7月18日-7月21日工作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1日-4日
4.复审合格人员理论考试时间:8月5日(具体考点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二、参加培训人员范围
(一)单位人
1.2015年及之后进入我省三级医院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医类别专业毕业生或中医类别医师、专科学历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者,必须参加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
2.2016年及之后进入我省二级医院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医类别专业毕业生或中医类别医师、专科学历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者,必须参加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社会人
高等医学院校中医学类专业,2022年和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五年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收社会人专业以全科为主。
注:鼓励单位人、社会人报考全科专业。
三、报名流程及相关材料
1.注册报名
招生录取工作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5日8:00时至7月11日17:00时,报名者登陆辽宁省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网(http://www.lntcm.com:55556/)进行在线报名。
2.填报志愿
2023年招生模式为意向录取及批次录取机制,具体规则如下:
①第一批次志愿为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第二批次志愿为大连市中医医院、鞍山市中医院、抚顺市中医院、丹东市中医院、阜新市中医医院。
②每名考生第一批次志愿限报1个;第二批次志愿限报3个。第一批次志愿可选填,第一批次不录取后可调剂到第二批次。第二批次志愿为必填,第二批次志愿按填报顺序录取。
特别提示:如第一志愿为大连市中医医院,请在网报过程中不填写“第一批次”项;直接选择“第二批次”项,下属第一位填写“大连市中医医院”。
3.提交报名材料
(1)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需按要求提交《辽宁省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1份(单位人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名表需在辽宁省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网完成“学员注册”后保存打印,审核后以网络内上报信息为准。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与报名信息填写学位相对应的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1份。
(4)单位人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所有证明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①与送培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复印件1份(首页+骑缝页盖单位公章);
②送培单位医疗机构等级的证明文件1份;
③单位人学员需提供在职证明一份,并按照人事档案内容填写工作经历(在职证明模板见附件1);
④单位人学员被录取后,报到时送培单位需向我单位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1份(收入证明模板见附件2)。如无法提供收入证明,按照送培单位不同意送出培训执行,不予录取;
⑤被录取后,为党员、团员的学员需在报到前将党团关系转入至大连市中医医院,未按时转入的学员按放弃录取资格执行,不予录取。
邮寄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路321号大连市中医医院行政机关楼科研教学部 赵老师 0411-82031367 18842637190(顺丰邮寄,其他快递邮寄材料丢失概不负责)
4.招收考试
考试为笔试,笔试试题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命题,辽宁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中医临床医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5.其他事项
报考学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报名人承担。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报考学员可自行修改填报信息。
四、录取后待遇
1.学员培训期间纳入我院住院医师统一管理,并依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培训学员按2万元/年/人予以补助,并按照国家要求给予社会化学员生活补助。
2.学员住宿。省内外地学员培训期间由培训基地提供免费住宿。
3.执业医师考核及注册。符合条件的学员可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4.证书发放。培训期满,结业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国家统一格式的《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五、工作要求
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