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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报名截止:已结束

一、培训基地简介

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云南省口腔医院)是云南省唯一的省级口腔专科医院,同时作为昆明医科大学的直属附属医院,承担着教学、医疗、科研和社会服务的多重职责。2021年获口腔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已形成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的完整口腔医学人才培养体系。作为国家级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设有口腔全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5个专业基地,其中,口腔全科为国家级住培重点专业基地。

医院(基地)设有14个临床医技科室和5个门诊部,牙椅212台,病床34张,年患者量逾45万人次。儿童口腔科是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口腔内科、口腔正畸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医院2018年被认定为全省住培结业考临床实践能力(口腔专业)考点单位,同时也是国家认定的云南省唯一的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口腔类别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和考官培训基地。医院(基地)2014年至今已招收培养住培学员400余人。近2年本基地住培学员结业考试首考通过率为100%。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全国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以下简称“住培学员”)。

二、招生对象

(一)符合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重点,向来自县及县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委派培训对象倾斜。

(二)本校招录的2023级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专硕研究生)按有关规定与住培衔接。

三、招生计划

2023年招生计划数共35名(不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名额),具体计划如下: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负责2023年度住培招收工作,由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网址:www.ynwsjkrc.cn)发布报考流程及相关公告,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该官网关注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

1.面向社会招收、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

2.7月3至7月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昆明市五华区高新开发区海源中路1088号和成国际C座5楼508室科教科。

4.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复印件按顺序进行装订:

①个人报名表;

②个人简历;

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

④外语水平证明:国家四、六级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有则提供);

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当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有则提供);

⑥申请减免培训年限者:需提交《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减免申请表》和临床轮转记录手册(原用工单位管理部门签章);

⑦单位委培对象:除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外,还需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填报的培训专业、培训基地医院等信息须与经单位盖章的介绍信保持一致。

五、考核安排

经现场确认审核合格的“面向社会招收、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将参加医院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具体如下:

1.2023年7月中上旬(具体时间现场审核时通知)

2.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正畸学、口腔修复学等。

3.考察专业临床技能、英文水平和综合素质。

六、录取

医院将根据各专业基地报考情况、考试情况及各基地招录指标择优录取。培训学员的录取专业及培训年限,以省卫生计生委公布信息为准,并作为享受财政补助资金的依据。

七、待遇保障

1.凡录取参加我院住培者,将与医院签订住培协议。

2.按照相关规定每月发放国家住培补助及省级住培补助。

3.本基地暂时不具备统一安排住宿和食堂就餐的条件,按照医院规定每月发放住房生活补助和临床绩效如下:

(1)自主培训学员(社会人):自主培训学员签订规培劳动合同,医院统一购买社保。轮转期间按照“培训年限”、“学历”和“是否获得执医证书”发放1000-2400元的医院生活补助。

(2)外单位委培学员(单位人):培训期间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由派出单位承担,轮转期间按照“培训年限”、“学历”和“是否获得执医证书”发放不超过500元的生活补助。

(3)本医院已聘用人员申请规培者视为单位人纳入医院人事聘用管理。

4.享受法定节假日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5.年度考核优秀学员,给予经费奖励,同时优先考虑给予参加学术交流学习的机会。

6.参加住培结业考核合格者发放国家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八、注意事项

1.根据有关规定,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对录取后不按要求报到或报到签订培训协议后退出、终止培训者(含在培人员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自终止培训起 3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培(或 2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助培),除全部退还已享受的相关费用,还需按以上已享受费用的 50%作为违约金。

2.申请培训人员应确认所报志愿并保证其无退出或终止培训等记录,并随时关注所报培训基地发布的消息和公告,服从培训基地招收工作安排。招收过程中无故缺席相关审核、考试、面试、报到等环节者,视为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并承担相关责任后果。

3.其他注意事项请及时关注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及我院相关通知。

九、联系方式

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科教科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0871-65330099转8088

地址: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088号和成国际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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