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下达计划为准)
即日起至2023年6月21日12:00截止
1、学历及学位要求:
“5+3”培训模式招收对象(即普通住培学员)为高等院校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须获得学士学位或以上的学位证书(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将取消入学注册资格);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2、专业要求:
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除口腔以外的其余专业;口腔医学毕业生可报考口腔全科专业。
3、各专业学员均须确定符合报考(西医)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条件。往届毕业1年的同应届毕业生,毕业2年及以上者,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已合格。
4、原则上,报考学员中,研究生以下学历者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1、须扫描二维码(见文末)提交电子报名表,并将相应材料按要求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学员对其提供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录取资格。
2、电子文档及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328705415@qq.com,需提交的资料见下表,所有扫描件合成为1个PDF文档,文档命名为“姓名-报考**科”,如“张三-报考内科”:
具体考试安排:请随时关注我院官网(http://www.cyfyy.com.cn)公告,考试时携带上述资料原件。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含技能考核)成绩,综合评定后确定拟录取人员,被录取学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经公布录取名单,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学员报到入训时,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通过执业医师考试者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资料不齐或作假则取消录取资格。
所有报名学员均需在阅读、了解该招生简章基础上,自愿以“培训学员”身份参加我院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一)社会化学员:
1、人事关系:按照国家和四川省住培有关要求,医院与培训学员签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及劳动合同书》,学员档案由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或其他档案管理部门托管。
2、待遇保障:
“5+3”培训模式招收对象(即普通住培学员):6.2万-9.32万/人/年(不含科室发放补助)
医院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公积金,培训学员承担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及应由个人负担的其他费用。
优秀学员评优后获得奖金200-1000元/次。
科室根据学员临床工作情况决定另行发放补助标准。
(二)外单位委培学员:
1、人事关系:学员与我院和送培单位签订三方培训协议,学员档案管理由送培单位管理。
2、待遇保障:严格按国家、四川省及医院的相关政策及三方培训协议执行。
3、优秀学员评优后获得奖金200-1000元/次。
科室根据学员临床工作情况另行发放补助标准。
(三)后勤保障
提供集体公寓,免费住宿。
(四)培训质量保障
我院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明确住培学员的管床数、技能操作项目等,保障住培学员的临床工作量及临床实践效果。
1、学员培训期间需按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5+3”培训对象培训期内第1次医师资格考试未通过的,从获知成绩起次月至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当月不再发放医院自筹住培补助,第1次结业考试报名前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须自动退培或自行联系其他培训基地转基地培训;
2、如学员因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培训延期,学员应书面申请延期培训,此类学员除轮转完成36个月核定培训任务外,延期培训期间应按我院安排接受培训、考核,相关管理要求与核定培训期内一致,总顺延时间不超过3年。延期培训期间费用由学员个人承担,医院按400元/生/月收取培训费用直至学员通过结业考核或退培。
3、如遇国家或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调整,各住培学员及送培单位应服从新法规或新政策。
电 话:028-83025653 028-83016781 028-83016864
联系人:刘老师 邓老师 袁老师 何老师
邮寄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宝光大道中段278号,邮编:6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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