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还在,
梦想莫等待,
加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名师与你面对面,
足不出宁尽享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优质教学资源!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是宁夏第一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是一所集妇女儿童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省级三级妇幼保健院和专科医院。建院70余年始终坚持正确的办院方向,承担着全区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科研、教学、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健康教育培训、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等任务,是全区妇幼保健业务技术指导中心。
医院是国家级妇产科、儿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级新生儿保健和婚前保健特色专科,产科是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儿科、超声医学科是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自治区级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宫颈疾病防治中心、乳腺疾病防治中心、产前筛查和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自治区产前诊断机构、自治区残联残疾儿童康复基地、自治区新生儿科医师培训基地、宁夏妇幼保健协会妇儿超声专委会主委单位、宁夏妇儿超声专科联盟主委单位、宁夏盆底超声培训基地。
医院现占地面积56669㎡,现有建筑面积50386㎡,规划总建筑面积140357㎡。新建妇产综合楼67510㎡,重点用于妇科、产科等医疗用房,充分满足开展疑难危重症诊疗、科研、教学工作的空间需求。现有职工706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比88%,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77人,研究生学历38人(其中博士5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4人。自治区“塞上名医”2人,入选宁夏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2人,入选宁夏人才托举工程1人。
医院规划3-5年建成环境优美、资源配置优化、人才队伍合理,学科建设齐全、医疗技术领先、医教研配套、管理规范、服务群众满意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和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借助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优质医疗资源和学术平台,全面在我院建成妇产科、儿科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构建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立足宁夏辐射西北的妇产科、儿科医疗服务体系,在疑难危重症诊断与治疗、医学人才培养、临床研究、疾病防控、医院管理等方面达到西北地区顶尖水平,疑难危重症总体治愈率、好转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效降低宁夏妇儿患者外转率,实现大病不出自治区的目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及《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宁卫发〔2022〕112号)文件提出:“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我院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方面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我院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2022年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中的要求对住培学员进行培训,入院后需参加入院教育,内容包括医院情况、医德医风、医患沟通、轮转要求、各项规章制度、临床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训练考核等。进入基地和轮转科室后分别参加入基地教育、入科教育内容包括各专业学员的培训计划、轮转目的、科室介绍、科室纪律、医德医风教育、出科考核要求等。在培训带教过程中实行“双导师制”,住培学员来院通过双向选择确定一名“责任导师”,全程负责督导其3年的轮转学习,进入科室轮转安排一名“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其在本科室期间的学习,保障临床实践效果。医院按要求开展教学查房、小讲座、病例讨论等活动,学员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完成管床、各项临床操作等教学指标。
轮转科室对住院医师轮转培训过程进行动态综合评价,内容包括医德医风、出勤情况、临床实践能力、培训指标完成情况和参加业务学习情况等方面,保障临床实践效果,定期组织出科考核。学员定期对带教师资进行评价,严格师资管理制度,保障师资质量。
医院定期进行教学工作督导,并按时组织学员参加年度考核,在医师资格考试、结业考核时组织专项培训。培训期间,图书馆、文献检索系统、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对住培学员全面开放,供学员日常学习使用。通过以上措施,保障学员在我院轮转学习期间能学有所获,全面提升临床实践能力。
1.参加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教学活动(临床思维课、小讲课等)。
2.培训期间择优选送至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参加培训,享受优质教学资源。
1.发放国家财政补助1667元/月/人。
2.发放自治区财政补助1000元/月/人。
对面向社会招收的学员:我院与社会学员签订劳动合同及培训协议,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期间(36个月),我院为社会学员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的单位负担部分,个人负担部分按照缴费比例由学员个人承担。
对已有工作单位的单位委派人员:我院与委培学员和委培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培训期间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由原单位负责缴纳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2.本单位学员:本单位职工参加住培的,培训期间,全额发放国家补助,其他生活补助和待遇发放标准依据本单位人事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3.值班夜班绩效:所有住培学员发放标准与本院职工一致。
1.就餐:与医院职工享受同等早、中、晚自助餐(三餐费用合计4.5元)。
参加我院儿科、妇产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社会学员和委培学员在原有补助基础上培训满一年后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人员发放紧缺专业补助2400元/人/年,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人员发放紧缺专业补助2000元/人/年。本单位学员不享受紧缺专业补助。
3.健康体检:每年与本院职工享受同等免费体检一次(价值1500余元);
4.免费发放夏(冬)季工作服、听诊器、学习书籍、资料等。
社会学员三年培训合格后,医院根据学员医师资格医考试、年度业务水平测试、结业考试成绩及科室轮转考核情况结合医院实际岗位需求,择优录取优秀培训学员留院工作。
医院2个专业将面向全国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同时服从专业调配,具体专业及名额如下:
(一)单位委派招生对象
在各级医疗机构工作,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具有本科学历,从事临床(指临床医学类)专业方向的医疗卫生人员。
(二)社会招生对象
1.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下同)本科学历毕业生;
2.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3.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服从医院、科室管理和安排。
3.具有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本科学历的应、往届医学毕业生,或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医疗机构在岗人员报考要求
除满足上述报名基本条件外,已在医疗机构工作的报考人员,则需提供单位同意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证明。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1.已经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2.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 教育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不具备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人员;
3.处于培训期间的住培医师,包括因各种原因尚在延长培训期的住培医师;
4.被住培基地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者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不满三年者。
采取个人报名和医疗单位委派相结合的方式,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核录取、公示报到等。
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实行实名网络填报。报名人员需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网址为:nxzyy.wsglw.net。并按照规定上传照片、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报名完成后需打印《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2023年)》。按顺序填报志愿,每位报考者限填2个志愿。
2023年6月19日—6月29日
现场资格审核时报名学员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2023年)》一式一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委派人员需提供单位委派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如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重点审核学历证书(是否取得本科医学类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单位委派意见等。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6月30日8:00-12:00
地址: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金凤区湖畔路127号
2023年7月8日。考核(笔试)由宁夏卫生健康干部培训中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考试具体时间、考场安排等相关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携带物品:准考证、身份证、中性笔、2B铅笔、橡皮。
7月5日-7月7日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具体时间、考场安排等相关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7月20日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录取采取笔试、面试和临床实践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由全区统一组织考试,面试、临床实践技能测试由各住培基地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临床实践技能测试占20%,住培基地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人员。
各住培基地坚持公平公正、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顺序、考试考核结果进行网上录取。各基地预录取的学员名单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及基地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为3年,新招收的培训学员务必于2023年8月31日前进入培训基地接受培训,从9月份起开始计算培训时间,并作为享受有关财政补贴资金的依据。
(一)网络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期免冠正装照片,不能是生活照。
(二)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原因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或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
(三)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及时向招生单位请假,并在报到后顺延相应培训时间。无故逾期5个工作日不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并按退培处理上报自治区住培办。
(四)培训对象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培训或被退培处理者,基地不再发放各项补助及工资,同时退回财政及基地用于该学员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联系人:富老师15809512287 马老师18152505696
邮箱:qfyzpb@163.com
招生QQ群:205397718,有意报名者扫码入QQ群(微信群加联系人微信号可进入住培招生微信群咨询)
(扫描QQ二维码,加入群聊)
附件:各专业基地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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