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创建于1948年,经过七十余年的发展,现已建设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是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建设基地”,承担南通大学、徐州医学院本科与研究生教学任务,及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等十余所高校实习生带教工作,并于2019年正式挂牌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盐城第一人民医院。医院共设有4个院区:主院区、北院区、五官科院区、儿童医院。医院重视学科建设,建成了一批特色鲜明的重点专科,其中呼吸内科、骨科、普外科、心内科、检验科、影像科、肿瘤科、神经内科等20个科室被评为江苏省临床重点专科;市级临床重点专科15个;市医学重点学科18个。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合格临床医师,我培训基地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及各单位招收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化/单位委培养学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附加条件1.年龄要求:原则上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紧缺专业年龄适当放宽。2.单位委培培训学员须出具在职证明及单位委培公函。
二、招收专业:
全科、内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外科(胸心外科方向)、外科(泌尿外科方向)、外科(整形外科方向)、骨科、眼科、耳鼻喉科、妇产科、神经内科、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儿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医学科、放射科、放射肿瘤科、超声医学科、检验医学科、核医学科、临床病理科,共24个培训专业。
招生计划表如下: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收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计划表
三、培养年限及要求:
四、盐城市一院住培基地学员的优惠政策:
五、相关规定及待遇
(一)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2021〕18号)的要求,维护学员权益,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医院按照国家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和江苏省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要求进行轮转培训。
(三)培训年限为三年。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结业考核者,由省卫健委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进入培训后,因个人原因需要协议退培的,培训时长不得少于一年。
(四)委托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托培训学员的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及各种社会保险仍由原单位发放。社会化学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相关保险发放标准参照我院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社会化学员第一年实发工资约5.1万,五险一金及补助、绩效另算,绩效根据是否取得执医资格和工作能力表现,每年2.6万-4万,年收入按学历、是否取得执业医师、年级分层分级逐年递增,允许同时填报两个以上志愿,服从调剂。
(五)委培学员必须为派送单位在编职工或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职工,委培学员培训结束后,学员均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我院不予留用。
(六)参培学员应结业当年及之后两年未通过结业考核者,如再次申请结业考核,需重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奖励性绩效由我院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发放:奖励性绩效每人每月基数2000元;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后,并在我院注册,每人每月增加发放1000元。
除以上待遇之外,还享受以下补充待遇:
(1)免费住宿或专项住宿补贴300元/月;
(2)伙食补贴360元/月;
(3)发放国庆、医师节、春节等福利;
(4)培训期间各类考核优秀者均按相应标准发放额外奖励。
(5)同本院职工一样享受每年一次的体检。
六、报名:
委培学员由派送单位统一报名。
社会化学员实行现场报名,下载“个人简历”表格,见附件,填写好相关资料后提交纸质档一份和电子档一份,电子档提交邮箱:KJK8915@126.com。
1.报名时间:
社会化学员: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委培学员: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2.报名及通讯地址: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 教育处(盐城市毓龙西路166号)
3.邮编:224006
电话:0515—88508935
联系人:刘国霞、贾婧
4.审核:医院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社会化学员招收结合本院培训基地招生要求发布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社会化学员报名现场资格审核需携带下列材料:
①简历一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照片2张。
④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考试
考试方式分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内容侧重于临床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素质测试。社会化学员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免收考试费。
八、体检及录取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收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录取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培训协议,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报名表:
扫码下载附件
扫码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