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预算管理医院和全国首批“三级甲等”妇女儿童专科医院,是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西南),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人才培养为一体的大学附属医院,具有25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历史。1993年被原卫生部认定为首批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并于当年开始开展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2004年开始面向社会公开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实行“3+2”培养模式,学员结业后双向选择进行第二次择业。2007年被原卫生部认定为第一批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基地。医院2014年被原国家卫计委认定为第一批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有儿科、妇产科、放射科、超声科、麻醉科、病理科、急诊科、医学遗传科共8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儿科、妇产科专业基地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医院教学师资力量雄厚,拥有正高级师资134名,副高级师资217名,博士生导师87名,硕士生导师138名。学员毕业后有留院工作和到医院紧密医联体工作的机会。
2023级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招收简章如下:
2023年我院拟招收专业公布如下,实际招生专业和具体人数根据省上下发指标调整。
儿科9人 |
麻醉科3人 |
临床病理科1人 |
急诊科2人 |
医学遗传科1人 |
超声医学科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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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
(备注:在此期间将根据专业基地安排及报名情况进行分批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人员名单将通过报名QQ群及官网公布。)
1. 社会人住院医师
2. 外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应届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成人教育及其他非全日制)、符合报考西医临床类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
3. 往届毕业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成人教育及其他非全日制)、必须有西医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或通过西医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笔试成绩单。2022届毕业的尚未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员不要求执医资格证。
4. 特别说明
(1) 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学员不得再次报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 凡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退培经历的学员,退培3年内不允许报考住院医师。
(3) 中医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学员不得报考。
以上不符合条件擅自报名者责任自负。
网上报名:请使用电脑登录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官网(https://www.motherchildren.com/),注册后,进入“医学教育”—“培训报名”—“住院医师”,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提交后,可在“用户中心”-“填表记录”—“规范化培训_住院医师报名”中查看审核状态,每修改一次报名信息,审核状态将自动转为待审核,直至审核通过才为报名成功。
报名后,请加入QQ群,群号:370864117,加群时请注明真实姓名,并更改备注,以便接收后续通知。
要求:请彩色扫描上传,不要拍照;若存在多页请合并为一张图片;报名阶段仅需在网上上传,待面试通过正式录取后,需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一)社会人住院医师
1. 加盖鲜章的完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仅应届生提供);
2. 本校教务部门加盖鲜章的完整成绩单扫描件(仅应届生提供);
3. 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4. 已获得的临床类医师资格证扫描件,或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往届生必须提供);
5. 身份证扫描件;
(二)外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
1. 单位委托培养公函扫描件;
2. 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 已获得的临床类医师资格证复印件,或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往届生必须提供);
4. 身份证扫描件。
1.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教务部统一组织笔试、面试。如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则笔试免试。
2.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网站“医学教育“—“规范化培训”栏目上统一公布“面试通知”。
3. 笔、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个人综合素质和英语水平等。
根据笔、面试综合成绩和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网站“医学教育“—“规范化培训”栏目上公示。
最终录取结果以省毕教办审核录取为准。
1. 报到时间
报到时间预计为2023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所有被录取人员,正式报到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等;否则,将不予以注册。
2. 培训时间:原则上3年。
专业学位硕(博)士研究生视学科和个人具体情况,经四川省毕教办审核批准可缩短培训时间1年。
3. 培训内容
住院医师培训以临床实践为主,培养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临床实践技能、专业理论知识、专业外语及初步科研能力等。
4. 培训考核
住院医师的考核分为日常考核、轮转出科考核、年度考核、结业考核,且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5. 培训合格证书发放
完成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由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一) 政策支持
1. 省级层面政策:
(1)四川省六厅局联合下发川卫办发〔2010〕621号文件,三级医疗机构从2011年、二级医疗机构从2013年起,新招录的医学专业毕业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晋升中级职称前,应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招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卫函〔2021〕68号)中,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1〕12号)精神,对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培训基地依法为其购买工伤保险、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
2.国家层面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提出“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简称“两个同等对待”)。
(二)人事、待遇保障
1. 社会人学员
(1)自愿以“培训学员”身份参加我院的规范化培训,社会人学员人事档案由本人委托有关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将依法与学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学员自主择业。
(3)统一为社会人学员购买社保及公积金(五险一金),同时学员享受与本院职工同等的节日慰问品。
(4)待遇:
本科毕业生 |
培训第一年到第三年总收入:6.76—9.00万元/年。 |
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
培训第一年到第三年总收入:8.32—10.44万元/年。 |
博士研究生毕业生 |
根据考核情况按相应年限硕士研究生待遇标准发放。 |
以上收入包含中央财政补助、省级补助(补助标准以当年下发文件为准)、医院绩效补助、伙食补助、住宿补助、年终奖。 夜班费及科室绩效由轮转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
2. 外单位委培学员
(1)自愿以“培训学员”身份参加我院的规范化培训,外单位委托培养学员人事档案由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保管。
(2)将与学员签订培训三方协议,学员以外院委培身份参加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学员享受与本院职工同等的节日慰问品。
(4)待遇:
① 培训期间学员薪酬等待遇由送培单位负责,薪酬标准不能低于我院同等条件的社会人学员
② 外单位委培学员每月发放中央补助2000元/月。
③ 夜班费及科室绩效,由轮转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2023级住培报名群”QQ群:370864117
电话:028-88570012 王老师
欢迎广大毕业生咨询!
附件:单位委托培养公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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