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始建于1952年,是一所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1993年成为全区首家广西医科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1997年成为首家南宁市级三级甲等医院。2019年9月,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集团成立,包括院本部、西院,4家二级医疗机构以及5家一级医疗机构。2022年3月,西院·江南区人民医院获颁南宁市首张“一院多址”执业许可证,医院步入“一院两区”新时代。
医院开放床位数为2320张(总院1160张、西院795张、五象院区365张),医院设有47个医疗专业科室,有17个医疗中心、11个自治区重点专科、2个研究所、3个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学科、3个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培育学科、1个自治区卫健委重点培育实验室、11个市级质量管理控制中心、4个南宁市重点学科、4个南宁市人才小高地。医院现有7个国家级教学培训基地和6个自治区级教学培训基地。医院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2018年12月医院入选国家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单位,成为广西4家试点医院之一。
2014年成为广西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获批19个专业基地。医院严格住培过程管理,重视教学质量,住培学员参加国家住培年度业务水平测试总成绩连续两年在全区名列前茅,至今已为社会培训近600名合格的住院医师。2021年放射科专业基地荣获自治区级重点专业基地,多名基地主任和带教老师获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优秀专业基地主任”、“优秀指导老师”等荣誉称号。医院严格落实“两个同等待遇”政策,与社会人学员签订劳动合同,与单位人学员、委派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2023年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方案如下:
一、招收专业及计划
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总人数103人,招收专业共17个:
二、招收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正常履行培训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但未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收:1.现役军人;2.处于培训期间的住培医师,包括因各种原因尚在延长培训期的住培医师;3.被住培基地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者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不满三年者;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参加全科、儿科、麻醉科、妇产科等紧缺专业培训的学员优先录取,并可享受待遇倾斜政策。
三、招收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及方法:报名学员在住培平台注册登录进行网上报名,培训申请人每次可选择一个培训基地及基地内不多于3个专业。
学员根据《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台(学员端)操作手册》(附件1)进入“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台”的“报名入口”,网址http://gxzp.gxws.cn/,按要求注册报名,待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招生考核。报名者应如实填报信息,保证本人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错漏、失实及提供虚假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加入招收QQ群:
请报名学员加入2023年南宁市二医院住培招收QQ群(群号:592952965),请入群学员修改备注名为:报考专业+姓名。
3.报名须提交以下电子资料: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个人简历(附件2)、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学籍证明(通过学信网下载,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需提交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审核)。
(2)历届毕业生:身份证、个人简历(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或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医师执业证扫描件(如有需提供)。
(3)外单位委托培养学员:须另附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录取后提交单位介绍信原件。
以上电子资料汇总后按“报考专业+姓名”命名,发送至科教科邮箱(seyykjk@126.com)。现场考核时须提交以上电子材料的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现场审核。截止2023年4月28日报名者需要完成网上报名和电子材料的上报。
报名时间及现场考核录取
报名时间:
第一批统招报名日期:2022年4月17日-4月28日,截止时间为4月28日18:00。
第二批统招报名日期:2022年5月15日-5月26日,截止时间为5月26日18:00。
2.现场考核时间:
(1)第一批:2022年5月5日(周五)。
(2)第二批:根据第一批招录情况,未完成招录计划的专业基地,可再次向社会公布招收计划,开展第二次统一自主招录,时间待定。
3.考核方式及内容:
(1)本次考核采用线下考核方式。
(2)理论考试题型及范围:理论考试题型为选择题,考试范围参考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大纲。理论考试用“医学电子书包”APP考核,具体下载及使用方法详见附件3。
(3)面试内容:临床思维、语言表达能力、临床技能操作等。
4.专业调剂:对未完成招收任务的专业,征得报名者同意,可根据调剂志愿进行专业调剂后招收。
5.名单公示:医院根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招收名单,于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拟招收名单在医院官网和“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台”公示5个自然日。
6.招收录取:医院根据公示结果在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招收人员,并将录取结果通过平台通知申请人。查询方式为:“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台”、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最新公告”及QQ住培招收群通知。
7.体检:拟录取的人员在录取信息公布后1周内凭身份证到我院健康管理中心体检(地址:五一路环球国际大酒店六楼),体检费可在办理入培报到手续后凭发票在医院报销,体检不合格者恕不录取。
8.报到:已录取的学员按医院通知的报到时间携带相关纸质资料按时报到。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培训资格,按照违约退培处理。
四、培训时间
应届、历届本科毕业生和科学型硕(博)士研究生培训时间均为36个月。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或过程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需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延期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
专业型硕(博)士研究生根据研究生在读期间三甲医院提供的轮转证明及专业基地考核结果,适当给予减免培训时间,减免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培训内容
执行中国医师协会颁布的最新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养与专业能力,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培养住院医师六大核心胜任力,包括职业素养、专业能力、病人管理、沟通合作、教学能力、学习提升。参照各专业培养细则要求,每位住院医师轮转期间在带教医师指导下独立管理一定数量病人,完成各专业规定数量的手术和操作。
培训证书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培训过程考核合格,通过住培结业考核者可获得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七、培训保障及待遇
(一)工资待遇:
1.面向社会招收的住培学员(社会人学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工资待遇按培训基地同类同级人员标准发放,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外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委培学员、订单定向学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由委培单位负责发放,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订单定向学员原由乡镇卫生院自筹经费发放的部分、委培学员原单位发放工资水平低于培训基地同类同级人员工资水平的部分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补齐。
(二)基本工资、生活补助、科室绩效
1.基本工资:
①基本工资: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本科见习期1940元/月,硕士研究生见习期2360元/月。转正定级后按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核算发放。
②基础性绩效工资:见习期887元/月。转正定级后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岗位级别对应标准发放。
2.生活补助:发放标准根据培训专业、现有学历、培训年资、是否取得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等情况核定,学员生活补助2500-6500元/月,主要分为以下构成:①基础补贴:2500元/月;②学历补贴:研究生1000元/月;③紧缺专业补贴:全科1500元/月,儿科500元/月,妇产科/麻醉科100元/月;④年资补贴:2年级300元/月,3年级800元/月;⑤执业证补贴:500元/月。
3.科室绩效:根据学员工作能力、是否独立值班等具体情况每月发放一定的科室绩效。
4.夜班补助:学员独立值班时享受我院同类同级人员夜班费标准,一般为100元/次;
5.伙食补助:学员享受我院统一标准伙食补助200元/月;
6.免费住宿:医院提供免费住宿,如因医院无法提供住宿时给予住房补贴200元/月;
(三)医院与社会人学员签订劳动合同,医院与委培学员及原单位签订三方培训协议。
(四)社会人学员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可保留在原籍或委托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委培学员、订单定向学员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
(五)学员自愿加入医院工会,享受工会会员各项福利待遇。
(六)我院对培训期间表现优异的社会人学员择优留院工作。
(七)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电子图书馆、教室等教学资源均对学员开放,公休假、产假、婚假、病假、事假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八)关于“两个同等对待”
1.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医疗机构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八、培训期间住院医师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相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文件要求,服从医院统一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培训和工作任务。
(二)按照要求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获取执业医师资格,并做好执业注册。在培训期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应按照医院规定及时申请执业注册和办理处方权;在培训前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入培后应按照医院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三)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培训任务,或严重违反培训基地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或因健康问题不适于继续培训者,按国家和自治区卫健委相关规定予以退培。
(四)培训期间,因培训学员原因引起医疗纠纷、差错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承担相应责任。
九、培训申请人员违约条件和惩处措施
(一)培训申请人不得恶意隐瞒个人身份、弄虚作假。历届申请人曾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退出后未满3年的,不能报名参加培训,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被正式录取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下一批次的招收考核,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的,按照违约退培处理,3年内将不得再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培训申请人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不得报名参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违者按恶意退培处理,3年内不得再参加培训。
十、其他
已取得学士学位的住培学员,在培期间可报读与住培专业相对应的同等学历在职研究生。医院不接受在培学员的读研脱产申请,学员不得因读研脱产而导致住培过程中断。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13号,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科教科,邮政编码:530031。
联系电话:0771-4808236、0771-4808030。
科教科电子。
联系人:郭筱燕、李玥老师。
附件:1.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台(学员端)操作手册.docx
2.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个人简介(空白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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