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国家大型三级综合医院,是南华大学、吉首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承担医学教育工作历史悠久,是南华大学附属湘潭医院、南华大学湘潭临床学院,湖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2015年被认定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协同单位,2020年成为国家第三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经过几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有序推进,我院已具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丰富的培训经验。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依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招录简章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①.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学习态度端正,身心健康。
②.遵守《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和《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愿意按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的要求完成培训任务。
③.具有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
④.个人自愿申请。
⑤.已被录聘的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派送。
2、招录对象
准备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需要提高临床诊疗水平和相关业务能力的人员。
注意:以上均不含各类在读研究生和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及三年内有考研计划的人员。
3、招录专业及计划
①招录专业:全科、内科
②招录人数:全科8人、内科6人
4、培训年限与形式
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一般为 3 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可以减免一年,临床博士毕业生可减免两年。科学型硕士和科学型博士不减免培训时间。
②.住院医师在培期间过程考核需合格方可申请参加结业考核,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顺延期间培训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③.通过结业考核者,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国家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④.未通过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专业理论考核或其中任一项者,根据培训基地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可申请参加次年结业考核。
⑤.3年内未通过结业考核者,如再次申请结业考核,需要重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5、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4月16日。
第二批次开展时间:待定(与湖南省住培招生同步)
6、报名方式:
登录湖南省卫生科教信息化服务平台(https://hunan.wsglw.net)网上报名。
扫码报名
7、资格审核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现场审核,审核时间:
第一批次第一志愿:2023年4月17日—4月21日。
第一批次第二志愿:2023年4月26日—4月30日。
第二批次开展时间,根据第一批次招录情况后续发布具体安排。
审核地点: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5号楼11楼教学培训部办公室。
资格审核需递交以下材料:
①.网上申请表打印件,单位委培学员在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
‚.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如应届毕业生暂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者,则提供加盖教务部门/研究生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在报到前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核查);
③.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者须提交两证复印件;
④ 提交健康体检证明(二级及以上医院);
⑤.获得国家英语水平等级证的请提供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⑥.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审核。
二、考核、录取
1、由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组织初审后,公布考试通知。
考核、录取具体时间为:第一批次第一志愿:2023年4月17日—4月21日。
第一批次第二志愿:2023年4月26日—4月30日。
2、考试内容
①.临床医学知识理论。考察学员对医学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
②.临床实践和思维能力。主要考察临床基本技能操作和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③.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
2、考核形式:
①.理论考试:医学基础及临床医学知识。通过“医视界一体化教学培训管理平台”(https://yth.mvwchina.com/)组织现场考试.
‚.临床技能考核/综合面试:考核临床技能操作、临床思维、应变、表达能力等。
3、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满分:200分)=理论考试成绩(满分:100分)+临床技能操作考核/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4、录取:
按照公平公正、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依据招录计划和考试考核结果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可自行登录湖南省卫生科教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一经录取,不得无故不按时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否则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待遇保障
1、无需缴纳相关培训费用。住院医师与医院签订培训协议,按照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2、薪酬及社会保险: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与住培基地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确保住院医师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人员薪酬平均水平,住培基地负责购买基本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外单位委派住院医师由委托培养单位发放基本工资以及购买基本社会保险。
3、提供免费住宿(有空调、热水)。
4、培训期间待遇,按《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待遇规定》,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其他补助等。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并注册在我院的住院医师收入不少于6.0万元/年。
5、在我院培训期间表现优秀的社会学员,综合考核排名前50%,优先招录为正式职工。
四、注意事项
1、对在招录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2、培训期间需遵守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职责、轮科要求及培训考核规定;
3、中途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需按住院医师培训协议书(录取后签署)退还国家、省住培补贴等。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100号,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教学培训部
邮编 411101 电话 0731-58669035
传真 0731-58669005
联系人:黄老师 13786245528
EmaiL: 273400042@qq.com
扫码进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