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中心医院于1946年10月建院,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亲手创建的红色医院,具有75年的历史,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及康复、急救为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一院两区” 总建筑面积达22万平方米,总资产23.60亿元,开放床位2699张。医院目前拥有在职职工近5000人,拥有临床学科、专科、专业150多个。目前,医院年门、急诊量164.73万人次,年出入院病人10.67万人次,手术量7.62万例。在邯郸市医疗卫生系统业务总收入、门诊量、住院量、手术量、省市重点学科、科研立项均位列前茅。
我院是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同时也是首批国家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我院作为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考点之一,圆满完成结业考核任务,并且承办2019年河北省首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技能大赛三个专业的的竞赛任务。
目前我院是河北医科大学非隶属附属医院、河北北方学院、河北工程大学,河北大学、承德医学院教学医院,河北医科大学、河北北方学院、河北工程大学、承德医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多年来,我院在教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在我院住培学员,可享受以下待遇保障:
(一)社会保障:
对面向社会招收人员,培训期间(36个月)我单位为其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个人负担部分按照缴费比例由学员个人承担,基地承担单位部分。
对已有工作单位的单位委派人员,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社会保障由原单位负责缴纳。
(二)生活补助:
对面向社会招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及受单位委派参加住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除外河北省对面向社会招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给予的补助(每年度实际发放标准根据上级文件规定予以发放,上年度省级资金653元/人/月)外,我基地提供以下补助:
1.社会化学员提供补助不少于2800元。
2.单位委派学员提供补助不少于2000元
3.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学员,增加300元补助。
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补助500元
5.住培学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并且注册到我院,生活补助每月增加绩效500—1000元。
6.各年级班长按照年度发放班长岗位津贴1000元。
7.每年度评选优秀住院医师,分别荣获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分别给与3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
8.在我院报名参加执业医师考试,且为首次参加该考试一次通过者,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非延考学员首次通过结业考核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
9.年度业务水平能力测试考核结果在全国百分位高于90%或全省95%(含)的,自成绩公布之当月起绩效提升至1200元。全国百分位在80%(含)—90%(不含),或全省90%(含)-95%(不含)的,自成绩公布之当月绩效提升至1100元。
10.二次规培人员不享受国家和生活补助,每月只发放补助500元。
11.参加国家、省级、市级、学校竞赛取得名次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12.餐补:统一办理医院职工食堂9折就餐卡。
13.其他待遇:免费提供医院统一工作服(冬装、夏装各2套);免费发放培训教材及轮转手册等学习资料;技能实训中心、图书馆等资源对住院医师开放。
14.培训结束,对于优秀规培学员推荐留院工作。
15.以上补助不含河北省对面向社会招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给予的补助。
(三)紧缺专业优惠政策
为全科、急诊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病理科等紧缺专业每人每月增加500元生活补助。
(四)住宿情况
免费提供集体公寓、免费使用无线网络(wifi)、空调。
(五)管理政策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时间为36个月,并轨专硕生不少于33个月。住培学员与培训基地签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中途退出培训的在培学员,要如数退还已享受的相关费用。培训学员因不遵守培训工作纪律等原因,不能完成培训任务的,将终止或取消培训资格。
住培学员应严格遵守我院《邯郸市中心医院住院医师培训学员管理制度》、《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奖惩规定》等文件规定,根据学员考核结果发放补助和绩效。
(一)基本要求
报名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地区);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诚信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必须取得委派单位同意;
5.已到定向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到,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已接收档案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招收不具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
7.不招收违约订单定向医学生。
8.不招收无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毕业生。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范围。
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本科(全日制5年本科含统招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招收违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河北省各医疗机构2020年以后新聘在临床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师(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2020年以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河北省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中本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以后毕业)在临床工作未聘任中级技术职称的医师,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已完成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并已具备临床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可自愿参加全科专业培训。
我省2022年各高校招收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并轨专硕研究生”)按照录取专业参加相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学习。
招生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核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人员登录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网址:
http://www.hbrct.haoyisheng.com
扫码后直接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2日11:30时至8月22日晚11:30时,考生报名时可选择一个培训基地中3个专业报名。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具体操作如下:
(1)点击“注册”-“新学员”,填写个人信息后,点击“确认注册”后注册成功。(用户名为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登录密码由个人设置。已注册的学员使用原来设置的账号和密码可正常登录。);
(2)注册完成后,系统首次默认直接登录,再次登录时输入注册时所填写的用户名(手机号)、密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可查看报名时间和招生计划;
(4)点击“填写报名表”,填写并上传照片后,点击提交;
(5)点击打印报名表。
2.现场确认
(1)现场审核时间:2022年8月23日上午9:00—9:40
(请注意审核时间,提前到达审核地点)
(2)提交材料:现场确认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A:《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一式一份;
B: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C: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D:2022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需携带《2022届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履约及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
E:单位委托培养人员提供同意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见附件)
F:学信网学查询的学历证书。搜索学信网-学历查询-本人查询-登录学信档案-点击高等教育信息栏下的“学历”。
(3)现场审核地点:邯郸市丛台北路59号邯郸市中心医院东区教学楼5楼教室。
(4)如因疫情防控发生变化会在QQ群内通知报名学员。
3.考核
(1)考核时间:2022年8月23日
(2)考核地点:现场审核时进行通知
按照报名填报志愿的顺序,根据面试+理论考核+技能考核测评结果择优录取。
4.公示报到
公示: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中心统一公示。
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无故逾期五个工作日不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
报到前需将蓝底个人电子证件照发送至hdzxgp@qq.com,请命名为姓名+专业,用于制作本人工作证件。
5.注意事项:
(1)网络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期免冠照片,不能是生活照。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未招满额的培训专业,根据报名人员自愿服从调剂培训方向进行重新分配。
(4)所有报名人员请加入文末QQ群,重要消息会在群内进行通知。
联系人:赵老师、张老师
电子邮箱:hdzxgp@qq.com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北路59号邯郸市中心医院东区教学科
邯郸市中心医院报名咨询QQ群
QQ群号:452472141
邯郸市中心医院
2022年8月12日
同意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
xxx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码: 。自 年 月入职,现系我院 科医生。
该同志工作经历如下: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XX医院**科( 级医院)
……
我单位同意该同志以全脱产方式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照《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人事管理若干意见(试行)》(冀卫发〔2017〕9号)等有关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该同志人事档案由我院管理,我院承诺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年期间为其发放基本工资 (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
特此证明。
单位联系电话:
联系人:
xx医院(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需用红色单位字头纸统一打印提供
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同意报考证明
姓名:***,身份证号:**,系我单位2022届订单定向医学生,我单位已接收该同志人事档案,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该同志到**乡镇卫生院工作。该乡镇卫生院核定编制**人,现有在编人员**人,缺编**人。该同志已于**年**月**日与我单位及乡镇卫生院签订了服务协议(附:协议复印件)。
经研究,我单位及***乡镇卫生院均同意该同志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该同志所在乡镇卫生院承诺:根据原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到岗服务和培训工作的通知》(冀卫发〔2015〕18号)及我市有关文件精神,保证该同志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的基本生活费( 元/月)和社会保障。
我单位负责监督该同志所在乡镇卫生院落实住培期间的基本生活费和社会保障承诺,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8〕107号)及我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协调我县相关部门落实将该同志纳入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管理的相关政策。
县(区)卫生健康局人事处、科(签字):
乡镇卫生院: 县(区)卫生健康局:
(院长签字)(盖章) (局长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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