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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天津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报名截止:已结束

根据《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 号)文件精神,遵照《天津市2022 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方案》的要求,现面向全市医疗机构和社会招收2022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 医院简介

天津市人民医院是天津市五大医学中心之一,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占地面积170亩,建筑面积18,6万平方米 ,编制床位1800张,设有82个临床医技科室,病种病例齐全,医疗检查设备配备精良。2021年门急诊总量达173.8万人次,出院患者数近9万人次,手术例数达4.2万例次。医院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及天津市大肠肛门病研究所、天津市脊柱外科研究所、天津市中西医结合肿瘤研究所、天津市康复研究所四个市级研究所。拥有世卫组织认证的国际应急医疗队和国家卫健委审批的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医院以肛肠疾病诊疗、脊柱脊髓疾病诊疗、肿瘤诊疗、血管疾病诊疗、影像诊断为诊疗特色,普通外科、心脏内科、消化内科及康复医学等多学科发展并举。其中,外科学(肛肠外科学)入选天津市医学重点学科,外科学(脊柱外科学)、外科学(普通外科学)、肿瘤学入选天津市医学重点建设学科。

医院多年来一直承担着南开大学医学院、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的临床教学工作,是南开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与天津中医药大学共建中西医结合学院,院校在医疗技术服务、科研平台建设、教学研究改革、医学人才培养等方面紧密对接,深度融合。拥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四大教研室及眼科、耳鼻咽喉、皮肤、口腔、肿瘤、康复、药学、检验、影像、病理等教研组,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级“普通外科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培养基地”、“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外科基本技能培训基地”及“中华医学会消化内镜专科医师培训中心天津基地”。医院“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承担教育部、市教委所属高校医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重要任务。医院现有数十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多学科专家入选首届“天津名医”,同时拥有留学经历的高层次医学人才和“131工程”人才。目前,博硕士生导师总数61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15人。

二、专业基地介绍

医院于2009年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2014年获批全国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有专业基地12个。2022年7个专业基地开放招生,分别为内科、外科、全科、麻醉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检验医学科基地。

各专业基地由符合条件的专业科室牵头,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共同完成培训任务。专业基地收治的疾病种类覆盖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治数量等均满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各专业基地细则的要求。此外专业基地指导医师的中高级职称比例、专业基地总床位数、年收治病人数、年门诊量和急诊量、配备的专业诊疗设备均满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各专业基地细则的要求。自2009年以来,我院培养住院医师850余人,均已顺利结业。

天津市人民医院临床实践技能培训基地由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微创外科技能培训中心及临床解剖培训中心三部分组成。主体教学楼建筑面积 7000 余平方米,设有多媒体教室、示教室、教研室、学生专用教室及各类临床技能实训室,教学设备投入近1800万元,可为临床医师、规培医师、研究生、本科生提供内、外、妇、儿、护理等各专业、各阶段多站式教学模拟培训及考核。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单位委培学员(单位人员)

在我市医疗机构就业,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培训专业由送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需求进行选择,志愿填报完毕后不得擅自更改。

(二)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社会人员)

具有本市户籍(或是本市生源),拟在我市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培训专业由考生自主选择,志愿填报完毕后不得擅自更改。

(三)单位委培学员、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拟从事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2.身心健康,能够完成培训规定的各项工作、学习任务;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或以上;

4.应届毕业生须符合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2020届及以前的毕业生须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5.已就业住院医师须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委培身份报考,且报考专业应与从事临床岗位、执业范围一致。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收

1.属定向生、委培生的;

2.在本市或外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在培学员或者退培未满三年的学员;

3.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不得再次报考住院医师;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基地

招生人数

1

内科

15(其中社会人员≤2人)

2

外科

15(其中社会人员≤3人)

3

全科

6

4

麻醉科

5(其中社会人员≤2人)

5

放射科

8

6

超声医学科

6(其中社会人员≤2人)

7

检验医学科

3

五、招生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培训对象,招生工作按照申请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进行。单位委派学员、社会化学员均需通过本次招生程序参加培训。

(一)报名工作(7月15日-7月31日):在招录官网报名。

扫码后直接报名

(二)招收考核(8月1日-8月10日):开展统一理论考核、面试、录取等招收相关工作。

(三)录取工作(8月10日-8月22日):完成录取公示、体检、签订协议、入职手续办理等全部招收工作。

(四)入院教育(8月23日-8月31日):8月23日进入基地进行入院教育。

(五)培训轮转(9月1日):9月1日前正式进入轮转科室。

六、培训年限与减免

(一)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培训形式,按照培训标准要求实施规范化培训。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的需延期培训。

(二)减免:按照标准,符合减免条件的人员视其减免条件及实际能力进行减免。各专业基地本着保证培训质量的原则,根据学员具体情况决定。

七、面试审核及材料递交

1.《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正反面)、执业医师资格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面试时同时携带原件。

3.单位委培学员与派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派送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聘用人员汇总表,注意合同截止日期要在培训结束日期之后。

4.《2022年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减免年限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注:单位委培学员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人员管理与待遇

培训对象是培训基地住院医师队伍的一部分,应遵守培训基地的有关管理规定,并依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一)签订协议及合同

1.单位委培学员(单位人员):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2.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社会人员):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合同。

(二)学员待遇保障

1.在我院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规〔2018〕13号)文件标准按月依考核发放生活补贴2500元。

2.在我院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每人每月给予相应的住宿及伙食补贴。学员中夜班费的发放标准与医院职工同等待遇。

3.在我院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在我市实施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奖励金制度的通知》(津卫科教〔2015〕401号)文件相关要求,各级学员每月依考核情况分别发放奖励金500-1500元。

4.按照国家文件精神,定期进行学员评优,学员根据获奖等级不同可获得相应奖金。

5.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社会人员),其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参照本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发放,同时依考核按月发放生活补贴2500元、奖励金500-1500元。住宿及伙食补贴、中夜班费发放标准与在我院规培的住院医师相同。

6.两个同等对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 号)和国家卫健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落实好“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就业的,用人单位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九、其他事项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本次招收工作服从国家、天津市疫情联防联控统一安排,相应时间节点随疫情情况动态调整。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天津市人民医院科教处(教学)

联系地址:天津市红桥区芥园道190号F座教学楼

联系电话:(022)27557036

联系人: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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