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专培”)制度试点总体安排和招收工作通知要求,现将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26年新生儿围产期医学试点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招收简章介绍如下:
一、医院简介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建于1935年,是宁夏医科大学直属附属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
医院占地248.22亩(不含心脑院区),建筑面积324346平方米。设心脑血管病医院、肿瘤医院、口腔医院3家直属分支机构。2012年成立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医院集团,现有成员单位58家。医院编制床位3500张。医疗服务量和效率居宁夏之首。2026年上半年,门急诊200.8万人次,出院11.48万人次,手术4.71万人次,平均住院日5.44天,为全区领先水平。连续七年稳居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A+级。
二、科室简介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新生儿科成立于2005年,是宁夏首家独立建科的NICU。科室分为重症监护室(NICU)和病房两个病区,编制床位数58张,年收治新生儿2000余人次。开设新生儿急诊、新生儿恢复期专家门诊、母乳喂养咨询门诊、新生儿眼底筛查门诊、疫苗接种门诊,年门、急诊量一万余人次。获批国家级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自治区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中国新生儿协作网成员单位、宁夏围产及新生儿医学示范培训试验基地、宁夏新生儿科医师培训基地,宁夏新生儿专科护士培训基地、临床教学基地等。现已发展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区域性新生儿救治与培训中心,是宁夏新生儿医学领域的标杆单位。
科室现有医生24人,其中,主任医师2人、副主任医师2人,博士1人、硕士8人;护士76人,硕士2人、本科73人。
(一)硬件设施
新生儿科开设新生儿重症监护室抢救单元(NICU)44张床位、新生儿病房(母婴同室)床位18张。拥有床旁心电监护仪70台、常频呼吸机16台、高频呼吸机2台、无创呼吸机25台、暖箱辐射台共计110台、移动光疗12台、床旁脑功能监测仪3台、NO治疗仪3台、广角数字化眼底照相仪1台、胃肠动力监测仪1台、亚低温治疗仪1台、床旁血气分析仪2台、无创经皮胆红素检测仪5台、微量血糖乳酸检测仪3台、支气管镜1台、全身超声设备1台等,危重症新生儿转运专用救护车(内置暖箱、有创、无创呼吸机、监护仪、血气、血糖检测)一辆。
(二)专业特色
科室以新生儿科医师参与产科新生儿管理、开展产时新生儿复苏及危重早产儿综合救治为特色,常规开展各类新生儿并发症防治与早期肠外营养支持治疗。年均完成脐静脉置管术(UVC)近400例、经外周中心静脉置管(PICC)120例;开展遗传代谢病、耳聋基因、先天性心脏病等筛查与规范化诊治,建立系统化随访机制,早期识别运动发育落后等远期并发症,及时实施早期干预,切实改善新生儿生存质量。科室每年收治早产儿800余例,其中极低出生体重儿近100例,科室医师接产到场率达95%以上,有效降低新生儿窒息发生率,显著提升新生儿抢救成功率。
特色技术:LISA技术、纤维支气管镜技术、双倍换血术,脐动、静脉置管,无创心功能监测、全身亚低温治疗、产房T-piece复苏、可视化PICC置管等,多学科合作开展食管闭锁伴食管气管瘘手术、连续肾脏替代疗法CRRT、胸腔占位肺穿刺活检、床旁PDA关闭术、腹膜透析、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玻璃体腔注药术等。
(三)师资情况
科室现有国家卫健委新生儿复苏国家级师资1名,省级师资28名;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项目国家级师资3名,省级师资19名。开展的技术推广和培训有新生儿复苏培训(急救技术能力提升)、EENC培训与推广(母乳喂养)、新生儿危重症评估与救治能力现场督查培训(病例评审)等。
三、招收原则
公开公平、自愿参加、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四、招收对象
(一)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取得合格证书并自愿参加专培的在职医师,申报专科应与住培专业来源一致。申报本专培的住培专业为儿科专业。
(二)以往未参加过住培但已经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医师,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可申请参加培训,申报专科应与所在临床工作岗位相符合。(备注:不招收农村定向免费培养项目的违约医学毕业生)
五、招收名额及培训年限
招收名额:1人;
培训年限:3年。
六、时间安排
1.注册报名
拟参加本次招收的申请者应于8月27日-9月6日完成实名注册及报名。登录“全国毕业后医学教育网”(https://www.ccgme-cmda.cn/)点击首页中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栏,并在其中“基地招收简章查询”模块查看各地招收简章,扫描界面浮窗中报名二维码登录“全国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操作。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与注册报名同步开展。9月7日前完成审核及复核,只有通过省级复核的申请者方可参加后续招收考核。其中,8月27日-9月6日为审核调整阶段,申请者若被培训基地或省级专培管理机构退回,可修改后重新提交;9月7日为审核确认阶段,该阶段不再接受新报名,已报名的申请者如被退回,则视为本次报名不通过。
3.招收考核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须参加专培招收考核,考核形式包括理论考核及临床综合能力考核。理论考核形式为网络计算机在线闭卷考核,时间统一为9月9日上午9:00-11:00,考核题目由中国医师协会统一命制;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形式为现场面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9月9日下午,由各培训基地具体实施。各培训基地应于9月9日-11日在管理平台完成考生的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分数录入。
4.首批录取
首批录取的审核操作时间为9月10日-11日,各培训基地应根据实际招收考核情况在管理系统对申请者择优录取,录取结果须经省级专培管理机构审核后生效。首批录取结束后,申请者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录取情况。首批录取被培训基地或省级专培管理机构退回的考生,视为首轮录取不通过,进入选择是否接受调剂环节。
5.调剂补录
9月14日-15日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在不超过本省总招收计划数前提下,在管理系统对本省各培训基地剩余专科招收名额进行调整分配。未被首批录取且选择接受调剂的考生可于9月16日-20日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全国空余招收名额情况并发起调剂申请。补录取与调剂申请同步开展。审核操作时间为9月16日-21日,各培训基地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管理系统对调剂申请者择优录取,补录取结果须经省级专培管理机构复核后生效。其中,9月16日-20日为审核调整阶段,申请者若被培训基地或省级专培管理机构退回,可修改后重新提交;9月21日为审核确认阶段,该阶段不再接受新调剂申请,已申请者如被退回,则视为本次调剂申请不通过。补录取结束后,调剂申请者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补录取情况。
6.报到确认
所有被录取人员应于9月24日前,根据被录取培训基地的要求,及时前往报到。培训基地应于9月30日前在管理系统完成培训对象的报到确认。报到确认数据将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作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年度结算和培训对象参加结业考核的依据。
七、待遇保障
(一)劳动关系、工资福利及待遇
1.社会人身份专培医师
以社会人身份进入我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专科基地的专培医师,根据培养细则期限,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并同时签订《双方培训协议》,培训期间由我院缴纳社会保险,根据职称享受我院同职称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工资中的2666元部分由财政专项补助经费支付。
2.外单位委培身份专培医师
以外单位委培身份进入我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专科基地的专培医师,培训期间劳动关系不变,由委派单位承担委培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单位缴纳部分。单位委培专培医师需与我院签订《三方培训协议》。单位委培专培医师培训期间不享受我院各项福利。外单位委培身份的专培医师每月享受财政专项补助经费2666元。
3.本单位专培医师
本院专培医师培训期间劳动关系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二)绩效发放办法
1.社会人及外单位委培身份专培医师
社会人、外单位委培身份专培医师进入各专科基地后,医院不再额外发放绩效,由培训专业基地和科室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分配。
2.本单位专培医师
本单位专培医师绩效发放方案根据医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绩效考核改革实施方案》执行,绩效中的2666元由财政专项补助经费支付。
八、培训要求
1.所有新招收培训对象须按录取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到,无故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培训资格。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或被退培处理等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2.学员与医院签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休假及病、事假按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通过者参加考核面试。审核材料包括:
1.本人签名的报名表。
2.委托培训人员提交由委派单位签字盖章的同意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十、联系方式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规培办:马晓阳 15825378186
新生儿围产期医学专科:杨 萍 13995418263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新生儿围产期医学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202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