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
2026医院招收简章
按照国家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专培”)制度试点总体安排和招收工作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6年专培招收简章介绍如下:
一、招收原则
公开公平、自愿参加、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二、招收专科及名额
新生儿围产期医学专科:1人。
三、招收对象
1.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取得合格证书并自愿参加专培的在职医师,申报专科应与住培专业来源一致。申报的培训专科与住培专业来源的对应要求见附表。
2.已经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医师,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可申请参加培训,申报专科应与所在临床工作岗位相符合。
附表 专科招收住培专业来源及培训年限
| 专 科 | 住培专业来源 | 培训年限 |
| 新生儿围产期医学 | 儿科 | 3年 |
四、报名
登陆“全国毕业后医学教育网”(网址https://ccgme-cmda.cn/)点击首页中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栏,并在其中<基地招收简章查询>模块查看各地招收简章,并扫描界面浮窗中报名二维码登录“全国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操作。
五、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通过者参加考核面试。审核材料包括:
1.本人签名的报名表。
2.委托培训人员提交由委派单位签字盖章的同意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时间安排
1.注册及报名时间:8月27日-9月6日
2.理论考核时间:9月9日上午9:00-11:00
临床综合能力考核时间:9月9日下午
3.报到时间:9月24日前
七、待遇保障
1.培训基地坚持同等能力同工同酬的原则,结合不同参培学历、不同培训年级、年度考核成绩等条件对学员工资实行滚动管理。学员待遇包括国家补助,省级补助,专科基地发放的绩效奖金、晚夜班费等。
2.委托培养专科医师与委培单位、培训基地签订三方培训协议,在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关系、基本工资关系不变,培训对象培训结束后回原单位工作,培训基地不得留用。
3.培训对象发放每人每年2万元的国家补助。社会人培训对象在国家补助基础上,每人每年发放省级配套资金2万元。
4.入培学员在顺延培训期间和非首次入培学员不予发放相应补助。
5.医院提供住宿条件(600元-800元/年/人:8-6人间),职工食堂、临床技能中心、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图书馆、学生活动中心等资源对专科医师开放。
6.面向社会招录的专科医师,培训基地与其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社会学员在培训期间,培训基地按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缴纳或发放单位缴纳部分。社会招录学员工资发放标准如下,入培后如政策调整根据新政策更新。
| 专陪学员 | 参培学历 | 级别 | 生活补助(元/月) | 其它 |
| 社会学员 | 本科 | 定级 | 4106 | 绩效奖金,晚夜班费等根据学员培训质和量发放 |
| 社会学员 | 硕士 | 定级 | 4314 | |
| 社会学员 | 博士 | 定级 | 4985 | |
| 外单位委托培养 | / | / | 1667 |
八、专科优势
哈医大一院新生儿科始建于1987年,是我国成立较早的新生儿科之一。在省内率先开展了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肺表面活性物质替代疗法、重症黄疸的末梢换血疗法、早产儿及术后新生儿的全静脉营养、新生儿床旁颅脑超声、新生儿神经行为测定、亚低温治疗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及颅内出血等新技术。30余年来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已经成为黑龙江省新生儿疾病的诊治中心,黑龙江省新生儿专业的龙头单位。对早产儿、新生儿窒息、呼吸衰竭、坏死性小肠结肠炎、休克、新生儿黄疸等新生儿危重症的治疗及新生儿手术后护理等已达国内领先水平。新生儿科共有床位100张,分为重症监护病房(NICU)和母婴同室高级病房两部分。新生儿抢救成功率已达98%以上。新生儿科不但具备一流医疗水平,同时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承担卫生部、省科技厅、卫生厅,教育厅等多项科研与教学课题;每年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均有论文发表;并承担留学生、研究生、七年制学生、本科生及进修医生等多轨道教学;1998年由哈医大一院新生儿科牵头成立了首届黑龙江省围产医学会,米延主任任首届主任委员,2010年又由哈医大一院新生儿科牵头成立了首届黑龙江省围产医学会新生儿学组,由王竹颖主任任组长。2017年由哈医大一院新生儿科牵头成立了首届黑龙江省医师协会新生儿专业委员会,王竹颖主任任首届主任委员,2018年哈医大一院新生儿科牵头成立新生儿专科联盟,王竹颖主任任联盟主席。
九、联系方式
(一)儿科:肇颖新,电话:85555498
(二)试点专科
1.新生儿围产期医学专科:儿科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6年 8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