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暨第五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始建于1937年,是自治区首批命名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是新疆各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曾获全国卫生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自治区十佳标兵单位、自治区卫生红旗单位,连续20余年获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4年被健康报评选为“全国最具公信力三级甲等医院”。医院相继荣获国家卫健委医政司与健康报、人民网评选的“2018年度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改善医疗服务创新医院”。2019年获得国家卫健委颁发的“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典型医院”。全国医疗保险服务规范先进单位、自治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医院目前编制床位1000张,设有临床、医技等专业科室41个,行政职能科室17个,在职职工1416人,其中,博硕士386人,高级职称19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4人,高层次人才79人,硕士导师68人,博士导师10人。20个专科列入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其中中医科是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血液肿瘤科是自治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内分泌科、妇科是新疆医科大学重点支撑学科。
医院于2013年获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基地,现有15个国家住培专业基地,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科、全科医学科、急诊科、神经内科、眼科、康复科、麻醉科、口腔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检验科。2018年普通外科学获批国家级专科培训基地。
普通外科学具体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专业
普通外科学
二、招收名额
普通外科学1名
三、招收对象条件
1.完成外科、神经外科方向、胸心外科方向、泌尿外科方向、整形外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医师,取得合格证书并自愿参加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医师(下简称专培)。
2.以往未参加过住培但已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临床医师,根据工作需要、取得单位同意后,可自愿申请参加专培,申报专科应与本人所在的临床工作岗位相符合。
四、学员报名及录取
(一)志愿填报
根据中国医师协会统一安排,申请者登陆“全国毕业后医学教育网”(https://ccgme.cmda.net/pole-porta1/#/home)点击首页中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栏,并在其中<基地招收简章查询>模块查看各地招收简章,并扫描界面浮窗中报名二维码登录“全国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操作。
(二)志愿填报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0日
(三)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之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核时间定于2024年7月13日。报名学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提供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以往未参加过住培但已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临床医师,提供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单位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7.英语等级证书以及其他各类优秀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招收录取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考核,按照中国医师协会各专科委员会制订的招收考核标准开展理论考核和临床综合能力考核,择优录取。
1.理论考核
理论考核由中国医师协会各专科委员会统一组织命题,形式为网络视频计算机在线闭卷考核。
理论考核时间:2024年7月17日 9:00-11:00
理论考核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规培楼
2.临床综合能力考核
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包括临床思维能力、临床实践技能、临床操作技能和临床沟通能力。
临床综合能力考核时间:2024年7月17日下午16:00
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地点: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规培楼OSCE考站
(五)统筹调剂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招收录取调剂,调剂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31日完成。
(六)报到时间:2024年8月26日
经考核合格后录取的培训对象需按照各培训基地要求如期报到。逾期2周内未报到者,不予录取。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退出者,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专培。
(七)培训时间
2024年9月1日,录取的学员进入培训基地开始培训,培训为期2年。
(八)培训期间要求与待遇
1.学员正式录取后,填写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过程管理平台。
2.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应于委派单位和培训基地签订三方培训协议,就培训要求、培训期间待遇以及违约责任等有关事项进行书面约定。
3.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相关培训协议,明确培训期间要求与待遇等事宜。
4.实施住培、专培一体化管理,根据专科培训内容与标准,严格规范实施。
5.培训学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规定顺延培训时间,延长期内不再发放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个人承担。
6.按照国家卫健委要求,参加培训的专培人员在培训期间过程考核合格,培训结束后可参加全国统一的结业考试。通过结业考核者颁发国家统一制式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得中断培训。培训学员个人退出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者,除退还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费用,3年内不能再次申请国家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记入个人档案。
8.培训基地不得招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违约医学毕业生。
9.经费保障,中央财政对专培工作的补助经费全部用于专培学员生活补助,专培学员待遇比照本院同等职称医师待遇。
10.住培基地为专培学员免费提供住宿。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古老师 付老师
联系电话:0991-7598457、0991-7598459
联系地址: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规培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