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要求,我院决定开展2026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对象
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26〕59号)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且未被招收录取人员。非前述人员报名无效。
二、补录计划
中央项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补录7人(西医类)。具体专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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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补录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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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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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科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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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肿瘤科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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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颌面外科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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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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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泌尿外科方向) |
2(人) |
三、补录工作流程
招收补录工作按照网上报名→招收录取→公示→报到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8月5日8:00-11日17:30,招收对象登录安徽省住院医师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http://39.145.8.9:9889)填报志愿。
“培训基地”志愿限填报1个,“专业基地”志愿:单位人限填报1个,社会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限填报3个。单位人报考须征得委派单位同意,报名时须提供委派单位“介绍信”。
(二)招收录取
本次考试医院统一组织,手机考试模式。考试内容主要参照《医师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类别分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两类。考试总题量在 150 题左右,时长为120分钟。考试时间:8 月 12 日上午9:30-11:30。请考生当天上午8:30-9:00到达考场,核验身份。考试地点: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院规培楼1203教室(蚌埠市长淮路287号)。考试注意事项:携带身份证原件,提前到场核验身份、参加考试,保持手机电量充足,手机设备、APP等要求与首次招录考试要求相同。
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的原则,依据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成绩确定招收补录对象,并将预录取名单上报省住培中心,一旦录取,将不能再参加其他培训基地的补录。
如上午的笔试出现第一名同分数情况,下午两点半在1203教室加试一场,此情况下如果不参加加试,视为主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招收公示
招收补录工作完成后,省住培事务管理中心对预录取招收对象名单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报到与培训
报到时间:2026年8月28日上午10点,报道地点,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院规培楼1203。培训启动时间:2026年9月1日。培训时间自培训启动之日起算,并作为享受有关财政补助的依据。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相关证明向培训基地医院请假,并在报到后顺延相应培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按照自行退出培训处理。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分别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方式,对临床医学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中央项目住院医师进行规范化培训。
中央项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为3年(36个月)。本科和科学型硕、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培训时间为3年;专业型硕、博士研究生毕业生,研究生期间所学专业与申请培训专业相同且能提供临床轮转经历证明材料的,由培训基地依据相关专业培训标准,结合其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培训经历须在国家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的方予认可),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确定其需要培训的年限(以整年为单位)及内容,原则上博士研究生不低于1年,硕士研究生不低于2年。临床医学博士后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进行,培养时间在前述基础上合并核减,不低于1年。
中央项目住院医师正式录取报到后,单位人由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三方培训合同(模板见《关于做好2026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附件5、6),培训结束后必须返回原单位工作,培训期间不接受由“单位人”变更为“社会人”的身份变更申请;社会人培训期内由培训基地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
中央项目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可以通过同等学力方式向有关高校申请硕士学位。具体办法按照《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实施办法》(皖教秘科〔2016〕86号)及各高校同等学力招收简章执行。
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中央项目招收对象,一经核实,取消其报名、培训资格,且3年内(助理全科为2年内)不得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对于录取的培训对象(以公示名单为准),因个人且非不可抗力原因不报到或报到后退出培训的,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助理全科为2年内)不得参加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社会人培训期内就业的,须主动告知培训基地并及时变更为单位人继续培训;一旦发现隐瞒情况的,将给予退出培训处理,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追究相关责任。
对招收培训工作中未履行派出单位职责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依规追究责任。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的培训基地,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基地资格。
五、培训待遇
(1)人事关系
1.社会人:医院与社会化学员签订劳动培训合同,购买基本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2.单位人:与我院及送培单位签订三方培训合同。培训期间,由委托培养单位管理人事档案、发放基本工资及购买基本社会保险。培训结束后回原单位工作。
(2)主基地待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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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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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单位人(元/月) |
社会人(元/月)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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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补助 |
20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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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补助 |
720 |
720 |
儿科专业960(元/月),全科专业108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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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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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补 |
200 |
2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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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补助 |
600 |
600 |
取得执医证并注册到我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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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绩效 |
1500 |
1500 |
根据考勤以及日常考核等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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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专业补助 |
500 |
500 |
儿科、妇产科、临床病理、麻醉、全科、检验、重症、急诊、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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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房屋补助 |
300 |
300 |
我院为培训学员提供免费住宿,无需安排住宿的学员按培训年度签订相关承诺书后,发放住宿补助3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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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人基本工资 |
/ |
15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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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补助 |
硕士 |
500 |
5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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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
1000 |
1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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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人保险 |
/ |
1003 ( 单位缴纳 ) |
按规定购买四险一金,另需个人缴纳部分从学员补助中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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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人公积金 |
/ |
217(单位缴纳) |
按规定购买公积金,另需个人缴纳部分从学员补助中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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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社会人保险及公积金根据当年当地政策调整
其他待遇:
1. 夜班费同本院医生待遇一致,按实际情况发放。
2.培训期间,外单位委培学员和社会化学员均与本院职工一样享受每年一次免费体检,体检时间与标准同本院职工。
3.我院协助住培学员完成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技能培训、报名、注册工作。免费提供技能培训中心、图书馆、电子数据库等教学场地及教学资源。
4.年度评先中,获得我院“优秀住培学员”称号的学员,予以500元的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5.学位申请
被我院录取的住培学员,将有机会申请在职攻读蚌埠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完成相关学习内容并达到同等学力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有学位证,无毕业证),具体要求按蚌埠医科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各项住培学员待遇根据医院同等条件住院医师的待遇变化做动态调整。
协同基地待遇保障:参照主基地待遇标准,由协同基地根据其相关管理办法及实际情况具体制定。
六、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长淮路287号,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院规培楼。联系人:陈老师、徐老师、王老师、刘老师,办公电话:0552-30857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