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
济南市中医医院
2026年
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
招生简章(第二批次)



第一部分 医院简介



第二部分 招录工作

招录对象
1.拟在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且未参加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中医学类(含中西医结合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已在我省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医务人员。
3.我省中医类公费医学本科毕业生。


招生计划
按照国家和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依据辖区内培训需求和核定的基地培训规模,面向全省招收中医专业社会学员和单位学员共计3人。


培训时间
对培训时间的限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本科学历的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为3年(不少于33个月);
(二)已取得中医学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根据是否具有临床经历确定培训时间,硕士培训不少于24个月,博士培训不少于12个月;
(三)已取得中医学硕士、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培训时间为3年;
(四)培训时间减免,应由所在基地对拟培训学员进行考核后申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核确定。


人事管理
培训对象人事管理根据国家和山东省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执行。单位委培学员与本基地、派出单位签订三方培训协议,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均在原单位;社会化学员与本基地签订两方培训协议,人事档案自行托管,同时与济南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签订中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自主培训人员培训协议暨劳动合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


报名、招生录取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培训对象。招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在申请培训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录人选。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截至2026年8月14日。
报名人员通过山东省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网址:https://zyys.sd12320.gov.cn/)报名入口进行个人有关信息注册,根据报名流程进行志愿填报。
(二)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2026年8月17日10:00-16:00
审核地点: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东院区病房楼3楼临床技能训练中心。
2.需提交材料
报名现场资格审核需携带下列材料:
(1)《2026年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附件1)纸质版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社会人身份学员及公费医学生暂未取得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者可不提供,单位委派学员必须提供本项材料);
(2)单位委培学员需提交单位介绍信一份(附件2,加盖公章);
(3)社会人身份学员需提交个人档案所在地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及以本人身份证号查询的社会保障信息打印页,用于确认本人社会化学员身份,另外提交本人签字《承诺书》一份(附件3);
(4)中医类公费医学生另需提供《山东省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或《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5)符合培训时间减免条件的,需提交《2026年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减免年限申请表》两份(附件4)。
(三)考试与录取
报名规培学员在指定时间参加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组织的专业基本知识及综合素质考试。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面试。
1.理论考试:
考试时间:2026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东院区病房楼3楼临床技能训练中心。
考试内容:中医基础知识、中医专业知识、西医基础知识和卫生法规等。
2.面试:
面试时间:2026年8月18日下午14:00-16:00
面试地点: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东院区病房楼3楼临床技能训练中心。
面试内容:重点测试学员的相关专业技能操作、专业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3. 考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总分100分,笔试占60%,面试占40%,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拟定招录名单并于官网公示。公示期后组织拟招收的学员进行体检,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择优录取。


学员待遇及生活保障
(一)根据规培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出勤和考核情况,按照国家及省中医药管理局相关标准,按月发放规培补助。规培补助包含国家补助、省级配套补助,中医专业30000元/人/年。在同等条件下,中医全科培训学员省级配套补助按紧缺专业相应增加,35000元/人/年。模块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员不予发放以上各项补助。
(二)根据国家和山东省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规定,单位委培学员培训期间其工资关系和社会保障及工资福利待遇等仍由原工作单位承担。
(三)社会化学员基地给予规培补助金额1500元/月。社会化学员的社会保障同本院同级别劳务派遣人员保险基数,基地代缴保险费用。
(四)由于基地客观条件所限,暂无法为规培学员提供统一住宿条件,学员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社会化学员给予住宿补助1000元/月。
(五)符合标准的第二阶段单位委培及社会化规培学员,通过医务部组织的处方权考试,根据学员在科室培训工作情况,考核通过并能独立值班者,根据工作量给予绩效补助。
(六)符合条件的规培学员在规定年限内可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规培学员完成培训并通过中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可获得《中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七)规培结束时,未能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者过程考核不合格、师承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全省结业考核,结业时间顺延至下一次考核节点,顺延期内停发所有规培补贴。如因个人原因或违反基地管理规定退出培训者,须按有关规定归还已发放的全部补助。
(八)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1.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


注意事项
(一)单位委培学员请选送单位依据招收报名条件,做好委培学员报名选送等相关工作。
(二)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和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
其他未尽事宜可致电医院科教部咨询。

联系人
李喆 崔柳君
电话
0531-81698827
邮箱
zykwk20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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