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基地简介
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始建于1946年,1993年首批三级甲等医院,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省市共建慢性病管理示范基地,5G+区域健康管理国家级试点单位,牡丹江医科大学第三教学医院,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急救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
医院占地面积3.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63万平方米,开放床位850张,现有职工1352人,其中,编制内378人,编制外974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03人,正高级职称204人,副高级职称205人,中级职称420人,初级及以下职称374人,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73人,本科学历914人,专科及以下学历364人。省级龙江名医4人,黑龙江省D类高层次人才4人,市级学科领军人才2人(骨科、医学影像各1人),国家级专业委员会委员13人,省级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2人,副主任委员24人,市级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22人。
2016年,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住培基地获批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17年,增补为第二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目前仅有全科住培专业基地,其中全科专业2023年、2025年结业考试首考通过率均为100%。
全科医学科为我院重点建设专业基地,设有现代化全科教学门诊,基层实践基地-沿江社区是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培基地历届培养的毕业学员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岗位胜任能力,多名毕业生被我院录用,就业率达100%。
医院高度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坚决执行住培“一把手”负责制,党政齐抓共管,独立设置住培职能管理部门,强化培训基地、专业基地及轮转科室的三级组织体系管理。各专业基地严格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分层递进的培训计划,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医院常年承担包括住培医师、全科转岗、基层骨干医师、紧缺人才在内的各层次人员培训任务。全科专业基地现有具备丰富教学经验的带教教师62人,主任医师21人,副主任医师23人,主治医师18人。
医院拥有现代化教学管理系统和先进的考试系统,配有供学员查阅资料的图书馆及中国知网软件。

第一人民医院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建筑面积1597平方米,设置24个技能实训教室,示教室2个,教研室1个。中心设专职指导教师1人。构建了“以实为本、以虚补实、虚实结合”的虚拟仿真实训教学系统,可满足不同类型、各个阶段学员的临床技能培训与考核需要。
二、招收计划
| 专业 | 拟招人数 |
| 全科 | 2 |
三、招收对象
1、已在或拟进入各级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类)住院医师,须具有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专科生和非全日制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已取得临床医学类执业医师资格证者。
2、已毕业且履行就业协议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3、符合我省招收相关条件,选择在我省报名参加住培者,不得同时报考其他省份;录取后及培训期间退培者,三年内不得报考住培。
4、有以下情况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未履行就业协议的订单生;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除外);中途退培未满3年,纳入诚信黑名单者;不具备报考临床医学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综合管理平台(http://hlj.byhjy.cn/),进入住培报名系统,注册登录后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考所需材料并提交审核。
五、招收考试
招收考试全省统一进行,由省医学教育考试中心指导各培训基地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形式包括初试和复试。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做好2026年西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要求。
六、日程安排
1、报名及资格审核
在线报名:2026年7月31日~8月3日
资格初审:2026年7月31日~8月4日
资格复审:2026年7月31日~8月4日
2、考核、录取及调剂
打印准考证:2026年8月6日
系统测试时间:2026年8月6日9:00-16:00
初试时间:2026年8月7日9:00-10:00
复试时间:2026年8月8日(具体由培训基地安排)
录取时间:2026年8月9日~8月10日
最终录取结果公布:2026年8月12日
录取结果查询:最终录取结果可登录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综合管理平台查询。
补充招收培训协议签订时间:2026年8月13日~8月15日
七、待遇保障
医院人事部门已将“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落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相关待遇按照《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实施细则(2022版)》(黑卫科教发【2022】37号)文件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以下薪金均依据考勤、考核发放:
1、工资待遇:
(1)基本生活补助
| 培训对象类型 | 年级 |
生活补助 (元/月) |
“五险一金”(元/月) |
合 计 (元/月) |
||||
| 中央财政补助 | 省级财政补助 | 紧缺专业省级配套 | 院级自筹配套资金 | 个人缴纳 | 医院代缴 | |||
| 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 | 一年级 | 1567 | 1567 | 417 | 500 | 748.77 | 1444.31 | 5495.31 |
| 二年级 | 1667 | 1667 | 471 | 500 | 748.77 | 1444.31 | 5695.31 | |
| 三年级 | 1767 | 1767 | 417 | 500 | 784.77 | 1444.31 | 5895.31 | |
| 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 | 一年级 | 1567 | ----- | 417 | ----- | 1984 | ||
| 二年级 | 1667 | ----- | 417 | ----- | 2084 | |||
| 三年级 | 1767 | ----- | 417 | ----- | 2184 | |||
(2)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入培后即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明确培训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五险一金”缴纳由培训基地按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执行。“五险一金”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培训基地代扣,单位缴纳部分由我院自筹资金另行出资代缴。
(3)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入培后,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和学员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其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由委派单位承担;培训对象需提供原单位工资证明,个人所得税由发放单位代扣代缴。
(4)培训对象在完成第一年培训后,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在我院完成注册,生活补助按照上述内容发放;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未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生活补助按照一年级生活补助发放。
(5)学员顺延期间费用自理。
2、绩效待遇:学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我院完成执业注册,经培训基地考核能够独立值班顶岗,其绩效工资由医院按照本院住院医师标准结合实际工作量发放。
3、餐饮待遇:在本院职工食堂就餐者享受与本院正式职工同等就餐补助待遇。
4、住宿保障:医院为家庭住址在医院通勤车覆盖区域以外的学员提供免费住宿;
5、其他待遇:临床技能中心、图书馆等资源对住培学员免费开放;可参加我院承担的各类学术讲座或继续教育活动。可自愿参加我院的工会会员并享受相关待遇。
八、相关要求
1、报名考生随时关注黑龙江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综合管理平台(http://hlj.byhjy.cn/),及时了解黑龙江省最新招考信息。
2、扫描以下微信二维码,加入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2026年住培招考群,实时发布我院有关住培招考工作最新信息。

3、所有考生报名后需提供有效的联络方式并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名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络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在招收工作中,医院将按照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4、报考人员应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国家及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文件报考要求,保证报考全部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性,自觉遵守招收考试纪律。住培学员入培前签订学员入培承诺书,对在报考资格中弄虚作假、招收考试中违纪者,经核实后将取消其本年度招收录取资格。
5、在培训过程中,关于住培学员的招收录取、过程管理、考试考核、奖惩措施严格按照《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实施细则(2022版)》、《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及《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要求执行。
九、咨询方式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建卫路76号 牡丹江市第一人民院内科楼8楼 住培办
联 系 人:张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453-6588387、0453-65884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