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始建于1988年,又名核工业总医院、中法友好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应急等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是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医院是国家临床医学博士后流动站,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基地、国家级研究型医院建设单位,江苏省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是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基地”。秉承“服务百姓健康,承载社会责任”办院理念,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合格住院医师,我院2026年拟第二轮面向全国招收社会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遵循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统筹分配的原则,结合我院各专业基地的实际培训能力和容量进行招收。
社会化住培学员:未与任何单位签订人事或劳动合同的医学毕业生,培训结束后自主择业。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 身心健康,能胜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学习和工作。
3. 具有高等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毕业生。
4. 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自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同意按照国家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总则和细则要求进行培训。
(二)社会化住培学员
1. 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毕业证书,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 专业要求: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3. 外语要求:具备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或成绩达425分及以上。
(三)其他要求
不予招收的情形:(1)已经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处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包括因各种原因尚在延长培训期的住培医师;(3)入培前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4)住院医师有3年内退培经历的;(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根据江苏省卫健委要求并结合我院各专业基地的培训容量,制定第二轮招收计划,拟招录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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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业基地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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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床病理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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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外科(整形外科方向) |
2 |
注:带 * 专业为紧缺专业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 社会化学员填写《社会化学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名登记表和简历发送至邮箱residency@126.com,邮件主题:姓名+住培报名+专业。
2.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8月7日
3. 我院将于8月12日前根据报名资格初审情况,通知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社会化住培学员需提供:①《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1);②个人简历一份;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⑤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⑥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⑦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需提供加盖本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历或学位证明)。
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收考试,包括笔试、临床实践和面试,主要考查临床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素质。考试时间初定于2026年8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录名单,社会化住培学员由我院统一安排体检,择优录取。
(一)两个同等对待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2021}18号)的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学员待遇保障
社会化学员:①由医院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和缴纳五险一金,基本工资由医院人力资源处发放,奖励性绩效由教育培训处考核后按月发放,社会化学员年收入按学历、专业、是否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年级等分层分级逐年递增,实得收入7万–12万元/年;②按医院统一标准发放餐补(现行800元/月),发放交通补贴(现行300元/月);③按医院统一标准发放生日、节日等各项工会福利2200元;④提供免费住宿或住宿补贴300元/月(二选一);⑤紧缺专业额外补贴200元/月;⑥与本院职工享受同等年度体检待遇。⑦其他补助:提供冬季工作服两件;免费参加院内举办的各项培训(包括专科技术培训班)和活动;年度优秀住培医师,可获得1000元/人奖励。
(三)其他情况
在规定培训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按国家和江苏省相关规定顺延,但顺延培训期间我院不再提供任何薪酬待遇。
(一)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址:http://www.sdfey.com/
(二)规范化培训专用邮箱:residency@126.com
(三)招收政策咨询:0512-67783748,联系人:黄老师、丁老师。
(四)监督电话:纪检监督处,0512-67783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