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培首页
报名
安康市中医医院2026年度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批次招录工作安排
安康市中医医院2026年度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批次招录工作安排 住培
报名截止:已结束

      我院现面向社会进行2026年度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批次招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录对象

      首次报名审核通过未被录取人员或未参加过网上报名的符合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条件的人员。

招录专业及名额

       中医专业:5名,中医全科专业:8名。

招录工作安排

     (一)报名:2026年7月15日00:00-7月25日24:00。请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登录“陕西省卫生健康科技教育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kjjy.snhic.cn),填报相关报名信息。

     (二)现场审核:网报成功且状态为“审核通过”人员,请携带现场审核所需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时间:7月27日08:00-10:00

       地点:安康市中医医院培训中心(安康市汉滨区朝阳街3号)一楼多媒体教室

       现场审核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2026年度陕西省规培报名表;单位委派人员报名表须其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报名表须加盖县卫生健康局公章或所在单位公章并签字;

       2.已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本人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4.应届本科毕业生,因学校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时间晚于培训报名时间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有关证明,于报到前补提交相关证书资料。报到时未能按要求提供的,取消培训资格。

       5.近3个月本人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包括血常规、尿液常规、肝功、肾功、血糖、感染三项、胸片、心电图、腹部彩超(包括肝、胆、胰、脾、双肾)。

      (三)招录考试

      我院对拟招收对象采取理论考核+面试的方式组织招录考试,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学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理论考核时间:7月27日10:30-12:00。

      地点:安康市中医医院培训中心一楼多媒体教室

      考核范围:以执业医师考试内容为主,涵盖部分中医经典理论。

      考试形式:手机答题。

    (注:请学员提前在手机端应用商场下载“医学电子书包APP”,保证手机电量充足。)

      面试时间:7月27日15:00-18:00。

      地点:安康市中医医院培训中心一楼党员活动室。

     (四)录取(7月31日前)

      根据省局通知要求、招录考核结果及体检报告进行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录取:1.来自县及县以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报考人员;2.来自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员。

       录取结果、具体报到时间及相关事宜,请关注安康市中医医院官方网站或安康市中医医院培训中心微信公众号(“AKZY教学与实践”)及微信群后续通知。

       (五)报到(8月31日前):

       请关注“AKZY教学与实践”公众号后续通知。

人事管理

      根据中、省规培相关制度,单位人学员与我院、委派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社会人学员录取后一周内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人事档案自行托管)。

学员待遇及保障

     (一)学员待遇:基地严格按照中、省规培相关政策执行。学员待遇由生活补助、基本工资、基地奖励性绩效补助、其他绩效五部分组成。根据学员学历、日常考勤、月度考核、执业医师通过情况及年度考核结果等按月发放,标准如下:

    (二)医院为社会人学员购买五险一金(每月支出约2200元),培训期间提供免费体检1次。

    (三)为学员免费提供长袖、短袖工作服各两件。

    (四)基地为市区以外的学员免费提供住宿,协助办理职工餐厅就餐卡。

    (五)图书阅览室、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等,免费向学员开放。

其他需说明事项  

     (一)如遇国家、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及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调整,学员及委派单位应服从新政策或新制度。

     (二)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国家规定顺延培训时间,延期不能超过1年。延长期内,学员不再享受基地发放补助,且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   

     (三)我院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等4部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和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陕卫科教发[2021]66号)文件精神,即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联系方式

欢迎来电咨询

培训中心  0915-8188998

吴老师 13038929522(微信同号)

 

安康市中医医院规培信息汇总
全部评论
最热
最新
暂无数据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