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82年,是一所中西医协同发展、中医特色优势突出的三级甲等中医(综合)医院,是国家中医(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云南省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云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云南省中西医协同协作基地、云南省肛肠盆底疾病专科联盟牵头单位、曲靖市中医医疗集团理事长单位、曲靖市中医药学会会长单位。是曲靖地区目前成员最多,涉及面最广的医联体,截止目前现有集团成员单位135家,其中三级甲等医院2家、二级甲等医院11家、一级医疗机构122家。医院一院四区编制床位1579张,实际开放床位数1500张,总资产14.49亿元。现有学科中心19个,医技医辅中心11个,有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3个(针灸科、肛肠科和肺病科)、在建国家中医优势专科1个(肛肠科),省级中医重点专科3个(针灸科、肛肠科和肺病科)、省级中医名科1个(肛肠科)、省级中医药临床重点学科1个(中医肛肠病学)、省级中西医协同协作基地建设项目1个(肺恶性肿瘤)、在建省级中医临床重点学科2个(中医肺病学、针灸学)、在建省级中医临床医学分中心3个(中医肛肠分中心、中医脾胃病分中心、中医皮肤病分中心)、在建省级中医特色专科4个(康复科、妇科、脑病科、肿瘤科),在建国家中医优势专科省级储备项目3个(肺病科、推拿科、肿瘤科)、曲靖市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7个(曲靖市中药质量控制中心、曲靖市中医护理质量控制中心、曲靖市中医肛肠质量控制中心、曲靖市中医针灸质量控制中心、曲靖市中医推拿质量控制中心、曲靖市中医康复质量控制中心、曲靖市中医治未病质量控制中心)、市级中医名科4个(针灸科、肺病科、糖尿病科、推拿科)、市级中医重点专科5个(皮肤科、康复科、脾胃病科、骨伤科、肿瘤科)、市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在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检验科、麻醉科)、曲靖市中医专科联盟牵头单位3个(曲靖市中医肛肠专科专科联盟、曲靖市中医肺病专科专科联盟、曲靖市中医针灸专科专科联盟。现有在职职工1154人,其中博士生2人、研究生199人;高职161人、中职436人、初级或其他557人;有“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名医2人、云南省名中医5人、省级荣誉名中医1人、“珠源英才育才计划”名医6人、“珠源百人计划”医疗卫生人才19人,曲靖市名中医10人、曲靖市中青年学术带头人2人、云南省优秀青年中医12人、云南省中医药学科带头人4人、云南省中医药学后备人才7人,全省优秀医疗卫生人员1人。曲靖市有突出贡献6人,曲靖市政府特殊津贴7人,有1人获云南省“科技兴乡贡献奖”。建有国家级流派传承工作室二级工作站2个、国家级名医工作室二级工作站3个、省级名医中医药传承工作室4个、市级专家工作站3个;近三年,获省、市级科研课题立项44项,获“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项、“云南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以我院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SCI论文3篇,最高影响因子4.3;我院联合发表SCI论文3篇,最高影响因子6.7。建有标准化临床实训技能培训中心,是云南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曲靖健康学院、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5所医学院校的教学医院教学医院,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有在培学员162名;已举办国家、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67项,承担本(专)科实习生带教人数累计2400余人。建有标准化院内制剂生产研发中心,总面积9000㎡,总投资近1亿元,按照GMP要求建设生产线4条,设实验用房28间,安装生产、研发设备200余台,可完成院内制剂、中药附属产品的检验及研发。目前,已有37个获批准文号的制剂品种,其中6个获国家发明专利品种(紫丹软膏、消癥散、七叶硝矾涂剂、去炎酊、化痰平喘膏、芪桑清肺膏);3个获国家外观设计专利品种(紫丹软膏、化痰平喘膏、金瞿通淋颗粒);16个实用新型专利;26个特色制剂品种在云南省中医医疗集团内调剂使用,深得省内外同行专家的公认和广大患者的信赖与好评。




临床实训中心
图书馆
住培学员宿舍
住培学员宿舍

住培学员宿舍
住培师资培训
住培学员培训
病例分享比赛开幕式
学员病例分享比赛
招收对象符合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的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学毕业生,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重点,向来自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委派培训对象倾斜。1.自主培训学员(社会化学员):指未与任何单位签订人事或劳动合同的医学毕业生。培训期间,我基地与自主培训学员根据培训年限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或创业。 2.单位委培学员:指由送培单位选培的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条件的编制、合同制职工。培训期间,我基地与送培单位、培训学员签订三方培训协议,学员培训结束后回送培单位工作,培训协议终止。3.由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按计划分配到我基地的云南中医药大学2026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
3.报名注意事项(1)报名者应如实填写网报信息,并对个人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承担全部责任,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报名者承担。报名者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以便及时联系。(2)报名者应当按要求提供有关报名材料。单位委派人员(含履约的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还需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填报的培训专业、培训基地医院等信息须与经单位盖章的介绍信保持一致。(3)将报名材料按照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同意送培证明的顺序在左侧上下1/4处进行装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