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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医院2026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生简章
鹤山市人民医院2026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生简章
报名截止:26 年 06 月 30 日

根据《江门市卫健局关于做好江门市2026年全科和助理全科培训工作的通知》(江卫函〔2026〕91号)文件的精神,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026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鹤山市人民医院概况

 

 

 

鹤山市人民医院现址位于沙坪街道铁夫路1196号,占地125亩,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编制床位800张,开放床位800张,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社区卫生服务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与县域内共和、鹤城、宅梧、沙坪、雅瑶、桃源六间乡镇卫生院共同构建鹤山市人民医院医共体。

医院是“国家‘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县医院”“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广东省县域医共体药事管理先进医院”“江门市标兵文明单位”“江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江门市巾帼文明岗”“‘五好’基层党建示范点”。建成国家级标准版胸痛中心、国家级综合防治卒中中心、国家级VTE防治中心、广东省创伤中心、江门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鹤山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神经内科、普通外科、泌尿外科于2023年入选江门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025年心血管内科入选广东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近年来,与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等多家三甲医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2025年12月与广东省人民医院签订合作共建帮扶协议,依托上级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和雄厚的人才、技术力量,以学科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医院的临床诊疗水平、学术影响力和社会信誉度。

 

二、招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和身体条件,自愿参加助理全科培训,服从医院、基地培训工作安排。

2.拟在或已在本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岗位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全日制高职、专科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具备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收:

1)受行政处分或法律惩罚正在处分/惩罚期内的人员;

2)在本市或外地参加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在培学员或者退培未满三年的学员;

3)未纳入国民教育系列招生计划的军队和民办院校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收名额

 

 

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名额2个。

 

四、报名及考试安排

 

 

(一)报名与审核

1.网上报名

所有报考的考生,于2026年6月30日12时前扫报名二维码填报报名信息并上传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1)电子版免冠一寸证件照; 

2)身份证扫描件(正面、背面); 

3)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学历证件扫描件; 

4)其他证件扫描件:医师资格证书;

5)单位人身份报考的培训学员还需提供委托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二维码:

请截图保存网上报名成功的页面。医院于7月2日前完成资料初审,并电话通知报名人员初审情况。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接通知后请于7月6日17时前根据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2.现场资格审查

初审资料合格人员,请于7月8日8:30-9:30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鹤山市人民医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资料:

1.电子版免冠一寸证件照一张

2.本人身份证

3.临床医学专科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如已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人身份报考的提供委托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二)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其中理论考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理论考试

考试内容:西医综合

考试时间:待定

考试地点:鹤山市人民医院

2.面试

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时间:待定

3.成绩公示

学员考试结束后,鹤山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考试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录培训人数的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名单。常规体检(项目:一般内科体检、心电图、胸片、腹部B超、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待遇

 

 

参照《关于印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广东省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执行。

 

七、其他事项

 

 

1.经综合考核合格并通过体检的学员与医院签订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协议,培训期间按相关规定管理。

2.完成全程培训后参加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结业考核。考核合格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统一印制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

3.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年限为2年(共计24个月)。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培训任务者,允许申请延长培训年限,但原则上不超过1年,期间费用由个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

 

 

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0750-8830617

联系地址:鹤山市人民医院门诊五楼科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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