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待遇保障情况

生活补助及绩效:

生活补助:本科3500元/月;硕士4500元/月;博士:5500元/月;社会人:5000元/月。
绩效:一年级1300元/月,二年级3000元/月,三年级5000元/月,考核后发放。
紧缺专业:一次性补助2000元。
社保:医院资助社会人学员参加社会保险。
食宿:医院为学员提供宿舍,办理职工餐厅就餐卡,免费提供工作服4套。
图书、培训中心:图书馆阅览室、期刊室、电子阅览室和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免费向学员开放。
医疗权益:为学员办理执业注册,保障其相应的医疗权益。
全面贯彻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对于社会人住培学员,医院依法与其签订住培期间劳动合同。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我院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招生计划

全科15人,眼科22人,妇产科5人,麻醉科4人,内科11人。
报名时间及流程

第一志愿报名时间:6月15日8:00—6月25日24:00,
请报名人员登录“陕西省卫生健康科技教育综合管理平台” (http://kjjy.snhic.cn),填报第一志愿。
网上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6月15日-6月26日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及网上审核。
网上审核时间:6月15日-6月25日
现场资格审核:
时间:6月25日-6月26日 8:30-17:00
地点: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大差市院区行政6楼教学科。
现场审核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6年度陕西省住培报名表(报名表由住培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单位委派人员报名表须其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报名表须加盖县卫生健康局公章或所在单位公章并签字。
2、已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4、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应届本科毕业生,因学校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时间晚于住培报名时间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有关证明,于报到前补提交相关证书资料。报到时未能按要求提供的,取消培训资格。
6、三级医院体检健康相关证明。
第一志愿招收考试:
时间:7月3日-7月7日,具体时间待后续通知。
内容:临床专业理论笔试+综合面试+心理测试
第一志愿录取:
根据省卫健委招收计划和招录考核结果进行择优录取,录取结果7月10日18:00前报省卫健委。
第二志愿填报及录取: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 7月13日8:00-7月20日24:00登录“陕西省卫生健康科技教育综合管理平台”(http://kjjy.snhic.cn),填报第二志愿。基地于7月25日-7月30日完成第二志愿招收录取工作,并于7月31日18:00前将补录结果报省卫健委。
调剂:根据实际招收完成情况进行紧缺专业调剂,具体通知见陕西省卫生健康科技教育综合管理平台。
报到:8月31日前完成正式通知录取人员的报到工作和入院教育,具体报到时间及相关事宜待后续报到通知。
质量保障措施

医院高度重视住培基地建设,不断规范住培基地管理、完善管理体系及住培相关制度。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组织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专业基地三级管理机构。培训基地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住培制度完善,涵盖了住培管理、体系构建、过程管理、师资管理、学员管理、培训管理、经费管理等多个方面。
住培基地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版)》相关内容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管理。严格按照轮转计划制定。积极开展教学查房、病案讨论、小讲课、临床技能培训等教学活动。开展院级和专业基地通识课教育。严格落实出科考核制度,每名住培医师通过理论考核、实践考核、完成培训手册、评价分析,合格者方可出科。
师资队伍雄厚,现有住培师资365人,住培基地对师资遴选及资格认定、师资培训、待遇、考核、激励等方面做了全面的要求,并制定详实的师资培训计划。每年举办院内师资培训班,选派骨干教师参加省级以上住培师资培训。
定期组织召开住培领导小组会议、开展住培院级督导、每月对住培教学活动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结果及时反馈。专业基地每月召开一次教学小组会议,研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完成情况,解决住培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培训管理、质量等问题。
其他要求

报名条件:
1、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 (临床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主,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2、具有正常履行培训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和时间条件。
3、符合我省相关招收条件的外省(市、区)报考者,如选择在我省报名参加住培,不得同时报考其他省份,具体要求及培 训期间的待遇按照我省相关规定执行。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收:在我省或外省参加住培的在培医师;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
1、住培基地不得承担省外高校专硕研究生参加住培并轨培养工作,针对在读专硕研究生跨省住培的,国家及省级住培系统将不予注册录入。
2、报名者须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已办理培训手续者取消培训,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3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省住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老师 张老师
电话:029-61220154,
029-61199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