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中医医院建于1985年,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医院占地面积50余亩,业务用房6万平方米,编制床位600张,现有职工694人,其中正高职称13人、副高职称47人、硕士研究生13人,有全国基层名老中医1人、贵州省中医名医县级指导老师3人。医院学科设置齐全,中医特色优势突出,设有临床科室24个、10个医技科室以及15个行政职能科室。有针灸推拿科、心内科、骨伤科、肺病科等4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有中医肛肠、中医妇科、脾胃病科、急诊科等4个中医优势专科;康复科、肾病外科2个市级中医重点学科。
医院是贵州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贵州省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基地,贵州省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国家疼痛试点单位,贵州省全科医师转岗临床实践培训基地,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非直属附院。建有“王新志岐黄学者工作站”以及被列为“遵义市青少年科普基地”的中医药文化陈列馆。
为做好2026年我基地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根据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6年贵州省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黔中医药函〔2026〕20号)文件要求,本基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026级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为确保本次招录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简章,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中医学类专业三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拟在或已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且尚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培训需求的往届毕业生。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要求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二)招录对象分为单位委派培训(以下简称“单位人”)和社会化人员(以下简称“社会人”)。单位委派培训对象须征 得委派单位同意才能予以报考,进行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意见。
(三)拟报考人员应具有正常履行培训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录人数
招录学员16名。
三、培训基地
绥阳县中医医院(临床实践基地)
绥阳县旺草镇卫生院(基层实践基地)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17日。
(二)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填写个人报名表《贵州省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920469098@qq.com,并扫码进群:

(三)现场审核
1.时间:2026年7月20日-2026年7月21日
2.需提交的资料:
(1)《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报名表》(见附件1),“单位人”的报名表须由所在单位盖章,“社会人”的报名表须由人事档案所在机构盖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
(4)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
(5)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6)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者须提交两证原件、复印件1份。
培训基地负责对报名者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者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咨询电话:
郑老师:18285089451;
黄老师:13984521933。
五、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其中理论考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
(一)理论考试
考试内容:医学综合(中医内容60%,西医内容40%)
考试时间:2026年7月22日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按招收名额的1:1.5确定进入面试名单。面试以综合素质为主。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录人数的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地点
绥阳县中医医院康养中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录取
按照考生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经体检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总分出现并列同一名次有多名考生时,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经本基地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录取为本基地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录取人员。如出现体检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予录取,所缺名额按考试成绩顺序补录。
八、培训时间和方式
培训时间为2年,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培训任务者,允许申请延长培训年限,但原则上不超过1年。
采取全脱产连续培训方式,主要以提高全科医疗服务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在带教师资的指导下,临床轮转阶段加强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的中西医诊疗技能;基层实践阶段突出将中医临床各科所学理论课程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整合和应用。
九、培训待遇
(一)补助金标准。由本基地与委派单位、学员签订培训协议,委派单位要与学员签订聘用合同或培训协议,确保学员在培训期间由学员所属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培训结束后回到原单位工作。培训期间学员待遇根据《关于做好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补助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通知》(黔中医药函〔2017〕6 号)文件,规培学员在规培期间最低收入(含“五险”)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水平,且在两年培训期间平均收入不得低于2.4万元/人/年。
(二)本基地提供学习、生活和住宿条件。
十、证书发放
完成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后,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并经结业考核合格,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国家统一制式的《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

绥阳县中医医院
2026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