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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报名截止:已结束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现有编制床位1000张,其中妇产科床位699张,儿科床位125张。医院产科、妇科、新生儿科均为江苏省临床重点专科,每年招收全日制硕士、博士60余人。除了现有的莫愁路院区,另有占地面积150亩的丁家庄院区在建,即将投入使用。

在2021年国家卫健委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通报中,医院位列全国117家三级公立妇幼保健院的第7位,省内第1位。在2020年度江苏省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中全省排名第一,评价等级A等。

 

妇产科专业基地介绍

妇科设有妇科内分泌、妇科盆底、妇科宫腔镜、妇科肿瘤、生殖道感染及宫颈疾病等六个亚专业方向,2021年手术量1.6万人次,是省内规模最大的妇科专科之一,开展妇科领域内所有疾病的诊断及治疗,多项诊疗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产科拥有胎儿医学、产科重症救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合并心血管疾病、妊娠合并代谢性疾病、妊娠合并免疫系统疾病等亚专科,形成集“产前—产时—产后”诊疗技术一体化、完整而系统的诊疗体系,在孕产妇围产保健系统管理、高危妊娠管理、妊娠合并症诊治、特色助产技术等领域技术各具特色,学术梯队完善。2021年分娩量2.1万人次,居省内首位。

儿科专业基地介绍

儿科下设新生儿科、普通儿科、小儿外科、儿童保健科及儿科门急诊,是国家首批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全国新生儿围产期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江苏省新生儿临床重点专科,江苏省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儿科积极开展与多学科合作的围生期三级网络管理医疗模式,形成了胎儿疾病产前评估与处理、新生儿危急重症疾病救治、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与诊治、高危儿出院后随访与干预于一体的“新生儿诊疗中心”。在重视疾病救治的同时,不断开展与临床相结合的科研工作,近5年,儿科共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9项,发表SCI论文28篇,获得科研成果9项,其中全国妇幼健康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各1项,江苏省新技术引进奖一等奖、江苏医学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各1项。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妇产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与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国家首批新生儿与围产期医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现面向全国招收2022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化学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收对象:

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并获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相应证书,且未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生。

 

二、招收专业

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心健康,自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能胜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习和工作

(四)已具备学历、学位双证书。

 

四、报名与录取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20日。

(二)报名程序:

1、报名邮箱:liuwei7171@163.com,报考者须提供:①《南京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化学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下载、填写、确认签字后扫描;②学历及学位证书、身份证、英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得奖励及科研资料的扫描件;③应届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将①②③所有材料扫描后编辑成一份PDF文档发至报名邮箱。

2、2022年5月20日前,医院完成报名材料审核,初步定于5月底组织招录考核,具体安排将结合新冠疫情形势和防控规定另行通知。

(三)录取:

相关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择优录取。

 

五、相关规定及待遇

(一)培训方案:医院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和轮转方案,按计划对学员进行培训,并在培训期间组织学员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二)培训年限:本科生和科学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2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为1年。

(三)结业考核:培训结束时,参加国家统一结业考核,通过后由省卫健委颁发全国统一制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未通过考核者,可延长一年培训时间,如一年后未通过将终止培训;进入培训后,学员因个人原因需要协议退培的,培训时长不得少于一年;培训结束后,均需自主择业。

(四)待遇及保障:社会化学员与我院签订培训协议,在培训期间其档案由江苏省人才交流中心/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管。我院严格执行“本院学员和社会化学员同工同酬”的制度,即在规定的培训时间内,所有学员按统一标准发放基本工资(含五险一金)、奖励性绩效、住宿补贴、伙食补贴和工会福利。在规定培训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但顺延培训期间我院不再提供奖励性绩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京市妇幼保健院教育处

联系电话:025-52226669

联系邮箱:liuwei717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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