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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军区总医院202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预招收简章
新疆军区总医院202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预招收简章 住培
报名截止:26 年 12 月 31 日

招收简章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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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总医院(原兰州军区乌鲁木齐总医院)坐落于亚欧中心、天山脚下的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359号,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光荣的传统。医院于1949年整编建院,经长期发展建设,现已成为一所设备先进、学科齐全、技术力量雄厚,集医疗、教学、科研、卫勤、为兵服务为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领导管理疆内各中心医院,保障范围覆盖新疆天山南北和西藏藏北高原。近年来,站在转型发展的历史新起点,医院对标对表“疆内著名、西北闻名、全军知名”品牌医院建设目标,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战略、核心救治能力、学科建设能力、科研教学能力,综合实力持续增强。

医院现有全国、全军培训示范基地6个,全军医药卫生科技查新站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个、陆军重点扶持创新团队1个、军队首批临床重点专科1个,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卫勤训练中心1个。

医院自2015年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现有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0个(内科、儿科、急诊科、全科、外科、骨科、妇产科、眼科、放射科、口腔全科),是陆军军医大学、新疆医科大学、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的教学医院和研究生联合培养点,可有效保障住培教学质量。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符合临床执业医师报考资格条件规定,且取得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或者已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住培培训的人员。

2.按招生对象来源分为非培训基地医院委托培养的单位人、尚未就业自愿接受住培的社会人。

(二)招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祖国,热爱医学事业,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3.勤奋好学,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培训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志愿在新疆从事住院医师工作。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历者可放宽至38周岁)。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收。

(1)属定向生、委培生的;

(2)现役军人、文职人员;

(3)在本市或者外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在培人员(包括因各种原因尚在延长培训期的人员)或退培未满3年的人员;

(4)被住培基地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不满3年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收专业及名额

 

 

(一)2026年招收专业及联络人

(二)优先原则

第一志愿报考全科、儿科、妇产科、急诊科等紧缺专业的人员优先录取。

(三)招收程序

医院将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通知进行后续安排,包括具体招收专业和名额、线上报名、资格审核、考核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以后续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

 

三、待遇保障

 

 

医院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优秀社会学员将优先留院工作。培训期间基地与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签订劳动合同,与其他类型住院医师签订培训协议,工资待遇根据培训年限及资质情况发放,不低于5万元/人/年。因个人原因造成培训期延长者,延长期内费用自理。

(一)基本补助

住培学员在院培训期间,发放基本补助2500元/人/月(含国家和自治区财政补助)。

(二)绩效补助

1.基础性绩效(生活性补贴):根据学员培训年限发放1500-1900元/人/月。

2.学历学位绩效:可减免培训时间的硕士学历学位者增发600元/人/月、博士学历学位者增发1000元/人/月。

3.执业资质绩效:取得医师资格证,且将医师执业证注册或变更注册至本院的住培学员,发放执业资质绩效(国家证1000元/人/月,新疆证500元/人/月);经审核开通医生工作站并单独值班的住培学员,可享受科室绩效;单独值夜班的住培学员可发放夜班费。

4.紧缺专业绩效:对自治区卫健委认定的紧缺专业,增发300元/人/月。

5.奖励性绩效:住培学员首次参加并通过结业考试、代表医院参加相关活动且取得名次、被评为“优秀住培学员”者,可享受300-2000元的现金奖励。

(三)其他待遇

1.社会保险:医院为统招住培学员购买“五险”,与医院工作人员享受同等标准。

2.住宿保障:住培学员在院培训期间,可申请免费入住学生公寓;未申请住宿者,给予住宿补贴280元/人/月。

3.伙食保障:住培学员在院培训期间,与医院工作人员享受同等用餐标准。

(四)培养机制

培训结束后,对有意向留院工作的优秀住院医师进行遴选招聘,无试用期直接入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钟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991-4991649

联系地址:新疆军区总医院博士后流动工作站二楼住培管理办公室(友好北路359号)

有意向报考人员及时联系各专业基地招生老师。后续招生安排将第一时间新疆军区总医院公众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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