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是广西医科大学直属附属医院,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及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2017年1月独立运营管理,是广西重要的优质医疗资源和广西医科大学主要的临床教学基地。是国家级“管理创新医院”、“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全国人文爱心医院”、“改善医疗服务十大亮点单位”(广西唯一获此殊荣的医院)等。

医院严格落实住培“两个同等对待”精神,即“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医院编制病床位1558张,现设有39个临床科室,16个医技科室,60个病区,40个专科门诊及50个特色专病门诊,2025年门急诊服务量达150.4万人次,出院患者超8万人次,手术总量近4万台次。
医院临床技能模拟训练中心获批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分阶段考试第二阶段实证研究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基地和美国心脏协会(AHA)心血管急救培训基地,可满足多学科、多层次技能培训需求。

医院学科设置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综合实力排在自治区前列,与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共享国家临床重点专科6个,拥有广西临床重点专科3个、广西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含培育)项目23个、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含培育)学科14个,临床重点专科及医疗卫生重点学科覆盖医院近70%的专科和学科。

医院医技综合楼

第八届广西住培临床技能大赛荣获多个奖项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西医类别住院医师(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培养合格的临床医师和建立高水平的临床医疗队伍,满足当地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医院现面向全区公开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招收专业及人数
|
序号 |
培训专业代码 |
专业基地名称 |
拟招收人数 |
|
1 |
0100 |
内科 |
5 |
|
2 |
0200 |
儿科 |
3 |
|
3 |
0300 |
急诊科 |
2 |
|
4 |
0400 |
皮肤科 |
2 |
|
5 |
0500 |
精神科 |
4 |
|
6 |
0600 |
神经内科 |
3 |
|
7 |
0700 |
全科 |
16 |
|
8 |
0800 |
康复医学科 |
3 |
|
9 |
0900 |
外科 |
4 |
|
10 |
1100 |
外科(胸心外科方向) |
2 |
|
11 |
1400 |
骨科 |
3 |
|
12 |
1600 |
妇产科 |
4 |
|
13 |
1700 |
眼科 |
3 |
|
14 |
1800 |
耳鼻咽喉科 |
2 |
|
15 |
1900 |
麻醉科 |
4 |
|
16 |
2000 |
临床病理科 |
3 |
|
17 |
2100 |
检验医学科 |
2 |
|
18 |
2200 |
放射科 |
10 |
|
19 |
2300 |
超声医学科 |
6 |
|
20 |
2500 |
放射肿瘤科 |
2 |
|
21 |
3700 |
重症医学科 |
3 |
|
合计 |
86 |
||
一
招收对象与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收
1.现役军人。
2.不履行就业协议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3.中途退培不满3年者,不得报考。
4.正在接受住培(含因各类原因延长培训期)的住培医师。
5.已取得住培结业合格证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恶意隐瞒个人身份、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一
招收流程及安排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6日8:00-4月22日18:00。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住培管理平台,登录网址https://gxzp.gxws.cn),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最多可选报3个专业基地,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等。
报考人员请务必加入QQ群“2026年广西医科大二附院招收交流群”(QQ:112378674),入群后修改备注:报考专业+姓名,关于报名及考试的相关消息会第一时间在群内通知,报考人员需密切关注。

QQ交流群二维码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6年4月27日8:30-10:30。
2.地点:1号楼9楼示教室1
3.需提交的纸质材料:
(1)报名表(打印后签字,单位委培学员需盖原单位公章)。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加盖教学管理部门/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的学籍证明,但在报到前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核查)
(4)在校成绩单(需盖教学管理部门公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或其他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5)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者须提供相应复印件。
(6)承诺书(考生签订承诺书,做到诚实守信,保证全部信息数据真实可靠,3年内无退培经历。如有弄虚作假、隐瞒报考,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模板详见附件)。
(7)如为单位委培学员,需提供委派单位证明或单位介绍信。
(8)如为非应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需提供服务期满证明。
以上资料请按顺序排好,并携带原件现场审核确认,原件审核后退后,复印件留档。
(三)考核安排
1.理论考核
时间:2026年4月27日10:30-11:30
地点:1号楼9楼示教室1和示教室2。
2.心理测评
时间:2026年4月27日11:30-12:00
地点:1号楼9楼示教室1和示教室2。
3.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时间:2026年4月27日下午(详细时间及地点安排将在招收交流群内另行通知)
4.面试
时间:2026年4月28日全天
各专业基地复试详细安排将在招收交流群内另行通知。
(四)拟录取及调剂
按照公平公正、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调剂录取以培训基地内部调剂为主,原则上由其他专业向紧缺专业调剂。
(五)体检及名单公示
1.体检
拟录取人员统一到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参照事业单位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接受外院体检结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名单公示
体检合格者在住培管理平台及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视为正式录取。
3.注意事项
(1)在招收中拟被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如招收录取后无故不报到者,或培训期间无论任何理由退培的,3年内不得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培训期间不得报名参加全日制临床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考试,违者按恶意退培处理,3年内不得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一
培 训
一
培训保障
(一)待遇保障
1.单位委培学员(订单定向生):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按照原单位同类人员享受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原由乡镇卫生院自筹经费发放的部分,以及单位发放的工资水平低于培训基地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的部分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补齐。
2.单位委培学员(非订单定向生):已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聘用合同的非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期间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按照原单位同类人员享受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委派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培训基地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的部分由培训基地负责补齐。
3.社会学员:对未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聘用合同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即社会学员,与培训基地签订劳动合同,培训期间工资、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和缴纳,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的住院医师水平确定。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可自主择业。
(二)绩效补助:学员在培训期间取得《医师资格证》,在我院办理医师执业注册,经考核合格后,科室安排独立值班者,医院按同级同类平均数的系数0.5给予发放奖励性绩效。未取得《医师资格证》或取得《医师资格证》但未能单独值班,医院按同级同类平均数的系数0.25给予发放奖励性绩效。
(三)紧缺专业补助:为全科、儿科、精神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专业学员发放紧缺专业补助。
(四)其他补助:培训基地不统一提供住宿,培训基地为学员提供住房补助。每月为学员提供工作餐补贴,标准同本院职工。
(五)工作量保障:病例病种丰富、操作机会多,培训期间有充分的临床实践及学习资源。
一
学员的权利
(一)对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临床医师,可在住培期间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所需费用自理。
(二)培训基地开展“优秀住培学员”评选并给予表彰及奖励;为医院做出突出贡献者或优秀人员,在留院录用和推荐工作单位时优先推荐。
一
学员责任与义务
(一)学员自愿到我院参加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如实提供个人信息与相关资料。
(二)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培训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相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文件要求,服从培训基地统一管理。
(三)努力学习,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规定的学习内容(管床数、病例病种数、技能操作等),及时、如实、准确地完成培训手册的填写。
(四)学员在培训期间需参加并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学员培训结束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并通过考试,考核不通过者,培训时间顺延,延长培训期间的费用自理。
(五)学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培训任务,或严重违反培训基地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或因健康问题不适于继续培训者,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予以退培。
(六)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原因外,需要延长培训期限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培训基地同意,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备案。延长培训期间的费用自理。
一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老师 庞老师 联系电话:0771-324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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