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三医院(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2026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一、医院简介
黑龙江省第三医院(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黑龙江省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53年,是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国家级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同时也是省级区域医疗副中心、全省首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单位。
医院拥有北安、哈尔滨、瑜璟、秦皇岛4个院区,编制床位1650张,年门诊量达18.83万人次,实操机会充足;现有高级职称161人、“龙江名医”2人,师资力量雄厚,拥有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临床积淀深厚。作为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专业机构,医院设有省内唯一专业心理危机干预救援队,负责“12356”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工作,助力住培生拓宽职业视野、积累实战经验。

北安院区

哈尔滨院区
二、专业基地简介
1.精神科专业基地
医院精神科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北安院区设有8个病区,涵盖重症、轻症、老年、睡眠、儿童、物质依赖等多个亚专业,主要诊治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心境障碍等各类精神心理疾病,同时设有急诊科、心内科、神经内科、ICU等相关科室,建成省内首家精神科重症监护病房(PICU),完全满足精神科住培专业的科室设置、疾病种类及临床技能操作要求。
医院实行北安院区与哈尔滨院区双院区联合教学模式,其中哈尔滨院区与哈医大一院精神科组建嵌入式医疗联合体,有效提升教学质量,为住培学员提供优质教学资源。
2.截至目前住培共招收学员79名,其中本单位19人,社会生及外单位委培60人,目前在培学员34人,33人为社会生,1人为委培生。连续6年住培结业通过率均为100%。截至2025年底,通过省级人事招聘考试,共择优招录19名结业学员,成为我院在编员工,占比住培结业学员76%。
3.医院师资力量雄厚,我院拥有住培师资59人,其中主任医师17人、副主任医师13人、主治医师29人,师资年龄结构合理,教师们拥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为人和蔼、待人亲切。
4.医院设有独立的住培教学综合楼,其中有临床技能训练中心、OSCE多站式考试中心,可满足各类教学和考核的需求。院内图书馆藏书5000余册,另有电子图书管理系统,藏书24万册,有完善的信息检索系统,极大地满足了学员网上获取文献信息资源的需求。
5.医院引进住培电子管理系统,实现出科考核、技能操作、360评估、签到等电子化管理,规范了过程考核,便于学员培训过程中的学习。
6.院领导高度重视住培工作,坚决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在职能部门和专业基地的共同努力下,积极探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新模式,在组织管理、基地建设、师资培养及过程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丰富的经验,使住培工作得以长足发展,并形成自己的特色与优势。




三、招收对象及考试考核
招收及考试考核的要求和流程参照《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6年西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全省执行统一考试考核安排,复试具体考核安排由培训基地另行通知。
四、招收专业及计划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下达我省住培招收计划,2026年我院拟招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12名,具体招收计划如下:
|
序号 |
招收专业 |
计划招收人数 |
|
1 |
精神科 |
12 |
五、待遇保障
(一)同等待遇
医院严格落实国家及省级“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确保住培结业考核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享有同等待遇。
(二)工资
1.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入培后即与我院签订培训劳动合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的社会保险缴纳由培训基地按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执行,社会保险中单位缴纳部分由我院自筹资金另行出资代缴。
2.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入培后,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和学员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其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参照原单位标准)、住房公积金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由委派单位承担;培训对象需提供原单位工资证明,个人所得税由发放单位代扣代缴。
3.首次入培学员在顺延培训期间和非首次入培学员不予发放相应补助。

(三)非工资类项目补助
1.餐饮补助:300元/月,由医院额外发放(不含上述工资内)。
2.绩效奖金:根据学员自身资质及执业情况,其夜班费、绩效工资由相应科室按照本院住院医师标准结合实际工作量发放。
3.免费发放白服等基础医疗用物。
(四)提供免费住宿,住培公寓环境优雅,条件优越,设施完善,并提供免费WIFI、24小时热水及淋浴间。
(五)医院为住培学员建设全新的体育锻炼场地,其中包括篮球、排球、羽毛球场地,还有室内的乒乓球、台球等设施。
(六)奖励
我院住培基地对于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住培学员,鼓励其独立承担便民门诊工作,并给予补助;对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首考通过的学员给予相应奖励和学员本年度评优加分,以激发学员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






六、相关要求
(一)报名考生随时关注黑龙江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综合管理平台(http://hlj.byhjy.cn),及时了解最新招考信息。
(二)报考人员应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国家及省住培及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文件报考要求,保证报考全部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性,自觉遵守招收考试纪律,对在报考资格中弄虚作假、招收考试中违纪者,经核实后将取消其本年度招收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允许报考住培。录取考生需按时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签订培训协议后退培人员,3年内不允许报考住培。
(三)所有考生报名后需提供有效的联络方式并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名考生通信不畅无法联络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过程管理及考核
在培训过程中,严格按照《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实施细则(2022版)》《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执行,对不遵守相关管理制度的学员,培训基地有权终止、取消其培训资格,并逐级报备。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栗国强 0456-6429058
15765525202(微信同步)
刘兴琦 0456-6429053
15245640134(微信同步)
邮 箱:ssyzpb@163.com
地 址:黑龙江省北安市龙江路173号
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黑龙江省第三医院)北安院区住培综合教学楼二楼 住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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