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中医院2025年
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招生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文件精神,培养合格中医临床医师,现我院遵循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社会招收2025年度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社会化学员。拟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疗工作的中医专业(含针灸推拿等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目前尚未就业,自愿在我院按相关规定接受全程培训的学员。
(二)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已被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录用的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疗工作的中医专业(含针灸推拿等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经单位及个人同意委派在我院接受全程培训的学员。
(三)其他:经省教育厅、省卫健委批准招录培养的农村订单定向中医医学生(三年制大专),已被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录用的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疗工作的中医专业(含针灸推拿等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经单位及个人同意委派在我院接受全程培训的学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
3、身心健康,能胜任中医规范化培训临床学习和工作;
4、自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5、 大专及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招收中医、中医全科、中医助理全科三个专业。 招收计划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8-31日
(工作日上午 7:45-11:45
下午 14:00-17:30)
(二)报名方式 :
现场报名。
单位委托培养学员由单位汇总统一报名。
(三)报名地点 :
扬州市中医院5号楼科教处
(行政楼202室)
(四)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1或附件2)1份;
2、1寸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社会化学员需提供在校成绩单、取得证书、荣誉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1份。
7、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提供取得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1份。
8、大专毕业生提供农村订单定向培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培训基地将对以上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发现有任一材料不属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五)招录考试
考试时间:8月上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形式:理论、技能考试,侧重中医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应用。
(六)录取
此次招录,根据成绩以及我基地拟招录各专业方向情况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下列人员优先录取:
1、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人员;
2、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双证书人员;
3、培训专业为中医全科人员;
4、我院“医联体”单位人员(以单位协议为准)。
1、基地按照国家及江苏省相关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和轮转方案,并按计划对培训学员进行培训。学员在培期间若有违反或不服从管理,我院将视情节严重,作出相应处理。
2、住院医师培训学员的培训时间按《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培训时间认定方案(试行)》(苏卫科教〔2015〕13号)执行。本科、科学型硕士、科学型博士毕业生参加培训年限为3年。专业型硕士、专业型博士毕业生提供由院校开具的轮转培训证明并参加我院组织的临床能力鉴定,通过者培训时长分别减免至不少于2年、1年,报名时未提供轮转培训证明的视同放弃减免。
3、根据苏卫科教〔2016〕10号《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人事管理若干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单位委托培养学员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其委派单位,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由原单位发放和缴纳,培训结束后,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回原单位工作,社会化学员需自主择业。
4、培训期间,基地按照相关规定对中医及中医全科专业学员发放补助。根据是否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培训补助发放标准为2000-2500元/月,每月考核后发放。中医助理全科专业学员无培训补助。
5、在规定培训时间内,基地为非城区培训学员提供住宿。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申请顺延,但顺延培训期间我院不再提供任何补助及住宿。
联系人:方老师 王老师
咨询电话:0514-87327539
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577号
本公告由扬州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扬州市中医院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表(社会化学员)
2、扬州市中医院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表(委培学员)
3、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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