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中心医院是鄂东南地区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预防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湖北科技学院的附属医院,也是武汉大学医学院、湖北中医药大学等多所高等院校的教学医院,教学设备先进齐全、教学培训资源丰富、师资队伍力量雄厚,是鄂州市唯一的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2021年鄂州市成立了以鄂州市中心医院为核心,包含市三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妇幼保健院的鄂州市医疗集团。鄂州市中心医院临空院区已于2023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现已形成“一院两区”格局。医院开设有47个临床、医技科室,拥有2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骨科和临床护理专业)、19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6个市级重点专科。
基地目前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全科医学科、麻醉科、口腔全科、骨科、重症医学科和精神科9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2024年培训基地综合排名处全省第二梯队,结业首考通过率达97.62%,居全省第8名,执医考试及结业考试首次通过率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招录考试本着“公平公正、自主招生、双向选择、统筹调配”的原则,全程由医院监察科参与并监督。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
2.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符合国家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国家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3.身体条件能够保障正常完成临床培训工作。
1.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申报专业限定为口腔医学类专业。
2.本科专业已限定专业方向的本科毕业生(如麻醉学、放射、超声医学等),申报专业限定为原本科专业或全科医学科。
3.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申报专业限定为全科医学科(单位在职人员委托培训除外)。
1.外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在岗人员,从事专业属于培训专业范围,尚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尚未晋升中级技术职称者)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采取单位派遣制,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报考,外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原则上限定申报所在市州的国家住培基地,所在市州没有国家基地或者没有相对应的住培专业的外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由所在工作单位就近与符合条件的国家级住培基地签订定向委托培训协议书后派遣。
2.参加2025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且被医学高等院校录取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不需网上报名,由各相关培训基地与高等院校协同管理。以“专硕研究生”类型录入并进行注册。
3.2025年应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不参加本次招录程序,按照就业协议所属地就近培训的原则,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培训基地。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录
1.所有专业要求为本科学历,本科阶段不含“中起本”、成人本科(脱产、业余、函授)、网络教育(远程教育)、开放教育(电大)、自考学历(专套本)。
2.已取得有关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3.高校在读学术学位研究生。
4.已纳入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的学员。
5.中医、中西医结合或检验医学技术(四年制)等不符合国家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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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标*为国家紧缺专业,可在培训容量允许范围内进行超计划招录。
2.非紧缺专业招录计划可能会根据实际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将按照《2025年度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医)招录工作的通知》进行(预计在3月底发布)。
(五)名单公示:科教科将每一批次录取考生名单在“鄂州市中心医院”官网(http://www.ezszxyy.com/)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结束,培训基地将在报名系统中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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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时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试用期6个月后,经专业基地考核合格者,可享有所轮转科室平均绩效的100%(单独值班)或50%(非单独值班);第二、三学年,对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并完成注册者,经专业基地考核合格后,可享有所轮转科室平均绩效的100%(单独值班)或50%(非单独值班)。单位人学员的基本补助由委培单位承担(由委培单位出具学员工资+待遇发放财务证明),不足部分由培训基地进行差额补齐。
(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特殊补助
培训基地对以下紧缺专业的社会学员给予紧缺专业补助:全科医学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等国家规定的紧缺专业住培学员6000元/年。该补助按年度考核合格后进行一次性发放。
(四)加班补助
(五)住宿补助
(六)就餐补助
(七)年度评优
(八)其他补助
(九)医院严格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对于在我院完成规培并顺利结业的优秀学员,择优录取;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在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对录取后因个人且非不可抗力原因不报到或报到后退出培训等情节严重者(含更换工作单位,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按恶意退培处理,退培后,国家住培信息平台内会记录退培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注册,再次参加住培后不再享受国家财政补助,需自费参加住培。
(本招生简章内容具体解释权在鄂州市中心医院)
(一)招录QQ群
申请参加我院住培的考生,请加入QQ群“鄂州市中心医院2025住培招录群”(群号:748056111)。申请加入时,需注明“填报专业+真实姓名”方能通过申请。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静老师
办公电话:027-60660788
办公地址:鄂州市文星路9号,鄂州市中心医院体检楼5楼科教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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