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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西医:精神科专业,具体招生计划详见自治区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及相关工作的正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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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单位委托培养的培训人员(简称单位人)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人员(简称社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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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录取方式及程序
有意参加本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请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或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https://nmzyy.wsglw.net)和“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公众号公布的相关信息,并按照正式通知的有关要求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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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及奖励
1、生活补助:根据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每月为培训学员发放基本生活补贴约2500元,发放紧缺专业补助100元/月、执业医师资格取得补助100元/月等。补助依参加培训时间、学历、考核等情况给予适当增减300元/学年。
2、工资及保险:单位委派人员由派出单位发放基本工资,缴纳保险;社会人员由培训基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按照本院职工同等人员标准发放基本工资,按年限适当增补,同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培训结束和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可自主择业。
3、科室绩效工资:按照“同工同酬”的基本原则,根据学员的实际临床能力、工作量等综合考量发放绩效工资及夜班费。
4、食宿:为所有基地培训学员提供与本院职工同等待遇的就餐服务,伙食补贴;为外地学员免费提供住宿,为本地学员发放适当住宿补贴。
5、评先树优:每年开展评优树先活动,对优秀学员给予表彰激励。
6、学术培训:培训期间与本院职工同等待遇享受医院一切的教学资源和参加各级学术培训机会。
7、培训合格: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享受“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8、其他:在本基地培训期间享受与本院职工同等待遇的后勤服务,配发医疗工作服、统一标识胸牌、培训教材、健康体检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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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教学部
联系人:贾老师 刘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471—4395735
邮箱:nmgjswszxkjk@163.com
QQ群:362119781
医院简介
医院现有医两院区,总占地面积260亩,床位1390张,现有员工近1072人,专业技术岗926人,高级职称占比17%,硕士研究生导师22人。设有精神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综合睡眠医学中心、临床心理医学中心、老年心理医学中心、儿少心理医疗中心、成瘾医学中心等部门,医院配备国内先进的心理和躯体检查、治疗设备。医院专科特色显著,技术力量雄厚,是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国家级住培基地,北京医院专科联盟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精神卫生学院,精神病学是自治区重点学科。承担区域精神疾病和神经内、外科疾病的预防、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公共卫生等重要任务。
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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